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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网友回忆版)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根据法律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的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 )。
A.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B.一般法与特别法
C.根本法与普通法
D.实体法与程序法
答案: B
解析: 根据法律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的不同,可将法律划分为一般法与特别法。一般法是指针对一般人的人和事在不特别限定的地区和期间内普遍适用的法;特别法是指针对特定人、特定事或特定地区、特定时间内适用的法。
2.法律的本质是( )。
A.精神性与物质性的统一
B.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
C.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D.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统一
答案: C
解析: 马克思认为,法律的本质是阶级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一方面,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经济和政治上居于支配地位的阶级才能掌握国家政权,并将自己的意志通过法的形式加以固化和反映,进而形成全社会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实现本阶级利益的长久维护。另一方面,法的内容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虽带有主观性,但其并非主观臆造,而是取决于特定的物质生活条件。
3.在我国,下列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议案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
答案: B
解析: 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4.我国的国家性质是( )。
A.多党合作制度
B.政治协商制度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答案: D
解析: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5.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A.国务院副总理
B.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C.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D.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答案: D
解析: 根据我国《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6.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的一方必定是( )。
A.行政机关
B.公民
C.法人
D.外国人
答案: A
解析: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能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通常被称为行政法律关系。因此,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的一方必定是行政机关。
7.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
A.15日内
B.30日内
C.60日内
D.90日内
答案: C
解析: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制度。我国《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8.下列要素中,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要素的是( )。
A.主体
B.客体
C.内容
D.对象
答案: D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三个不可缺一的要素,即主体、客体和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客体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9.下列属于财产保险合同特点的是( )。
A.保险金的定值性
B.保险的储蓄性
C.一般是短期保险合同
D.保险费的非讼性
答案: C
解析: 财产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①财产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②财产保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财产及其有关利益;③财产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以保险价值为限,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C项,财产保险合同一般都是短期保险合同,一年一签。ABD三项,保险金的定值性、保险的储蓄性、保险费的非讼性属于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而非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
10.与民法并列同属私法的部门法是( )。
A.公司法
B.保险法
C.经济法
D.商法
答案: D
解析: D项,商法从总体看属于私法,主要调整商事主体之间的商事行为,且商事行为以自由主义为原则,因此商法具有明显的私法特征,属于私法。AB两项,公司法和保险法不属于部门法。C项,经济法位于公法与私法之间的第三法域,具有公法色彩而又连接公法和私法。
11.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的是( )。
A.年满8岁的张某
B.年满15岁的李某
C.年满18岁的陈某
D.年满20岁的精神病人王某
答案: C
解析: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A项,张某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B项,李某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项,王某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2.纳税人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 )。
A.3个月
B.4个月
C.5个月
D.6个月
答案: A
解析: 税收公平原则是指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应当与其负担能力相匹配,实现量能课税,以确保税收公平。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1条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13.我国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进行的抽奖式有奖销售行为的最高奖的金额超过( )。
A.20000元
B.30000元
C.40000元
D.50000元
答案: D
解析: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其危害性在于过高的奖励金额有可能会激发消费者的投机心理,诱导不理性消费,进而引发社会资源的错配和浪费。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最高额奖金的设定从以前的5000元提高到5万元。
14.下列产品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是( )。
A.小汽车
B.活鱼
C.新鲜苹果
D.别墅
答案: A
解析: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BC两项,活鱼、新鲜苹果未经加工、制作,不适用《产品质量法》。D项,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不适用该法规定。
15.我国刑法规定,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成为盗窃罪的主体须年满( )。
A.10周岁
B.14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答案: C
解析: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成为盗窃罪的主体须年满16周岁。
16.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是( )。
A.民事诉讼
B.仲裁
C.行政诉讼
D.刑事诉讼
答案: D
解析: 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的规定,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在审理和解决这些活动中所形成的诉讼关系的总和。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作为行政主体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裁判的活动。
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关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 )。
A.中级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
答案: D
解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也同样适用此规定。
18.下列人员中,不能取保候审的是( )。
A.正在怀孕的李某
B.正在哺乳婴儿的赵某
C.因感冒正在休假的吴某
D.可能判处拘役的周某
答案: C
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为: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C项,吴某并不具有取保候审的法定事由,不能取保候审。
19.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多少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
A.5日内
B.7日内
C.10日内
D.15日内
答案: A
解析: 题目并未说明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行政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因此,无论为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都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发送被告。
20.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中的人是( )。
A.诉讼代理人
B.民事诉讼中的原告
C.民事诉讼中的被告
D.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
答案: D
解析: 第三人是指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中的人。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包括两类:一类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类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21.[过时]下列判决中,申请执行的期限为6个月的是( )。
A.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债务清偿案件判决
B.丙公司与王某之间的债务清偿案件判决
C.丁公司与程某之间的股东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判决
D.赵老大与赵老二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判决
答案: A
解析: 根据最新法,本题无答案。《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
22.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被告是( )。
A.公民
B.法人
C.行政机关
D.其他社会组织
答案: C
解析: 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作为行政主体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裁判的活动。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23.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以( )。
A.50元以内的罚款
B.50元至80元的罚款
C.50元至100元的罚款
D.100元至200元的罚款
答案: C
解析: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96条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
24.下列文件中,不属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C.《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D.《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答案: C
解析: 行政诉讼法的渊源包括:宪法和国家机关组织法、行政诉讼法律、有关法规中的行政诉讼法规范和法律解释。C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的渊源,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
25.国际法最主要的渊源是条约和( )。
A.习惯
B.司法判例
C.共有的一般法律原则
D.权威国际法学家的学说
答案: A
解析: 国际法的渊源通常是指国际法的形式渊源,是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国际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的、确定其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国际习惯是各国重复类似的行为并被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不成文的行为规则。
26.下列不属于国际法主体的是( )。
A.中国
B.美国
C.日本
D.李某
答案: D
解析: 国际法主体是指具有独立参加国际关系、并能够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实体。在当今国际社会,国家和国际组织是国际法的主要主体,其中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D项,李某属于个人,目前个人并不是国际法的主体,究竟能否成为国际法主体仍有待国际法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发展。
27.下列人员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管辖权的是( )。
A.美国驻中国大使
B.正在上海访问的法国总统
C.正在香港访问的英国外交代表
D.香港特首
答案: D
解析: 外交代表对接受国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享有豁免;对于外交代表的责任,一般通过外交途径解决。ABC三项,其中人员均为外交代表,享有豁免权。D项,香港特首不属于外交代表,不享有豁免权,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管辖权。
28.被冲突规范指定用来判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是( )。
A.准据法
B.冲突法
C.本国法
D.外国法
答案: A
解析: 准据法是指由冲突规范指定的、据以确定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准据法既可以是法院所在地国家的内国法,也可以是外国法。准据法不是冲突规范的组成部分,它是经冲突规范所指引的实体法,未经冲突规范指引的各国民商法不是实体法。而冲突法是国际私法的别称。
29.甲国法院依本国的冲突规范,确定有关民事关系应适用乙国法,但乙国的冲突规范却规定应适用甲国的实体法,结果法院适用本国的实体法判决了案件。这种情况被称为( )。
A.转致
B.反致
C.公共秩序保留
D.法律规避
答案: B
解析: 狭义的反致又称直接反致、一级反致,是指甲国法院依照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引本应适用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却指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结果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本题中,甲国依照乙国冲突规范最终适用甲国实体法,符合反致的情形。
30.下列民事关系中,不属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是( )。
A.日本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在美国缔结婚姻
B.中国公民丙继承美国公民丁的遗产
C.法国公民戊与德国公民己在中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D.中国公民庚和辛在上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答案: D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我国《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②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③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④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⑤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D项中,主体、经常居住地、标的物、法律事实等均不具有以上涉外因素,因此不属于涉外民事关系。
二、多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1.下列人员中,不能结婚的有( )。
A.张某与其亲外甥女
B.王某与其亲侄女
C.李某与其亲妹妹
D.程某与其亲侄儿
E.潘某与其亲表妹
答案: ABCDE
解析: 我国《民法典》第1048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选项中的亲外甥女、亲侄女、亲妹妹、亲侄儿、亲表妹与本人均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均不能结婚。
2.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纠纷时,解决纠纷的途径有( )。
A.与经营者和解
B.请求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调解
C.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D.与经营者签订了仲裁协议时,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E.直接向经营者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答案: ABCDE
解析: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下列人员在我国领土范围内实施的犯罪行为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是( )。
A.澳大利亚驻中国大使
B.德国总理
C.美国特使
D.日本公民桥本太郎
E.英国公民詹姆斯
答案: DE
解析: 我国《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DE两项,普通外国公民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适用我国《刑法》。
4.下列地方中,对刑事案件拥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犯罪行为实施地
B.犯罪结果发生地
C.犯罪预备地
D.销赃地
E.被害人住所地
答案: ABCD
解析: AB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条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C项,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的通知》第13-02条规定,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D项,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的通知》第45-01条规定,毒品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实施地、违法行为结果发生地、销赃地等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地方。
5.下列人员中,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有( )。
A.原告
B.被告
C.第三人
D.指定代理人
E.委托代理人
答案: ABC
解析: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民事诉讼中以自己的名义要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或者法律关系、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起诉方和应诉方。狭义的当事人仅包括原告方和被告方,广义的当事人还包括民事诉讼的第三人。
三、名词解释题 (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法律后果
答案: 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人们的行为符合或违反该规范时将会产生的某种可以预见的结局的那一部分。法律后果分为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前者表现为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保护、许可和奖励,后者表现为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制裁、不予保护、撤销、停止,或要求恢复、赔偿等。
解析:
2.国家结构形式
答案: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由国家统治阶级所采取的,按照特定原则划分国家内部区域,调整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相互关系的总体形式。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我国《宪法》明确指出,我国实行的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解析:
3.公务员
答案: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职是指提供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公共物品,以实现公共利益的职务。公务员包括执政党和参政党机关以及公共社会团体中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人员。
解析:
4.诉讼时效
答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解析:
5.犯罪中止
答案: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自动放弃犯罪可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包括实行行为还在继续的情形。有效避免结果发生要求在实行结束但未发生实害结果的阶段,积极地采取作为阻断实害结果的发生。
6.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答案: (1)我国公民既是基本权利的享有者,也是基本义务的承担者。义务是公民依法履行的特定责任。《宪法》中规定的基本义务是国家对公民最基本的要求,同时宪法基本义务也是代表公民主体地位的一种资格。
  (2)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有: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③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④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⑤依法纳税。
解析:
7.简述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效力贯穿于民法始终的基本准则,是对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
  (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即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这是民事法律关系最本质的特征。这一原则包含三层意思:
①任何民事主体在民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③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并应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3)保护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民事主体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违反法律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4)遵守法律和政策的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5)国家和社会利益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时,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应以国家和社会利益为重。
解析:
8.简述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
答案: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包括:
  (1)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不法侵害行为是指犯罪行为的侵害,还包括一些侵犯人身、财产,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
  (3)必须是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才能实行防卫,而不能通过给第三者造成的方法进行。
  (4)防卫不能过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在足以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内进行。
9.试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
答案: 在当代社会主义中国,法治与民主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离。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
①民主是法治的前提。社会主义法制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主权的产生而产生。有什么性质的民主,就有什么性质的法治。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反对超越法律的特权。这种法治只能存在于民主政体中,而无法存在于专制政体中。
②民主是法治的重要原则。法治的民主原则是指在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制的种种环节上,都实行民主。坚持法治的民主原则是由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决定的。
③民主是法治的力量源泉。社会主义法治的健全与发展离不开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扬民主,使人民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方面都发挥作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有成功的保障。
④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不断完善、健全、发展。相应地,法治也必然随之发展、健全、完善。要加强法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强民主。
  (2)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
①法治确认民主。民主要得以存在、实现和发展,需要法治使其合法化、法律化、制度化,从而具有权威性。社会主义法治把民主作为人民斗争的胜利成果,系统地、明确地固定下来,以确认民主。
②法治规定民主的范围。民主的主体和内容都是广泛的。中国的法律规定,民主的主体是广大人民而不是少数人,人民在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③社会主义法治规定如何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一方面法治规定实现民主的程序和方法,为人民行使各项民主权利提供有效措施。另一方面规定对行使民主权利的制约,保障人民能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利。
④法治是保卫民主的武器。社会当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危害民主的违法犯罪行为,需要用法来制裁这些行为,使民主得到切实保障。社会主义法治通过惩罚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民主权利,以捍卫民主。
10.2016年6月18日,家住山东省青岛市郊区大王村的张老汉因病去世了。在此之前,张老汉的老伴已经去世多年。张老汉有一个儿子和女儿。女儿张凤嫁在邻村,已在2008年因病去世了,遗留有一个女儿叫王翠英。儿子张龙在2006年因煤矿事故去世,没有小孩。儿子去世后,儿媳王晓芳承担了赡养张老汉的责任。
  请问:
  (1)王翠英能否继承张老汉的遗产?为什么?
  (2)王晓芳能否继承张老汉的遗产?为什么?
答案: (1)王翠英可以继承张老汉的遗产。
  理由:我国《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本案中,被继承人张老汉的女儿张凤先于张老汉死亡,因此王翠英可以代替她的母亲张凤代位继承张老汉的遗产。
  (2)王晓芳可以继承张老汉的遗产。
  理由:我国《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王晓芳作为丧偶儿媳对岳父张老汉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因此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财产继承。
解析:
11.张山、李斯、王立、赵伟四个人是一个单位的同事。张山与赵伟之间相互看不顺眼,有着很深的矛盾:李斯嫉妒赵伟取得的成就,看着赵伟也不舒服;王立和赵伟之间关系比较好。2016年5月初,上级拟在该单位选拔一个人担任单位负责人,张山和赵伟是热门人选。张山为了打击赵伟,让其丧失竞争力,决定将张伟诱骗到一个偏僻地方痛打,最好将他打成残废。张山将其计划告诉了李斯,希望李斯予以协助,李斯痛快地答应了。张山又找到王立,要他出面将赵伟诱骗到郊区的古庙中,王立不允,张山以揭露其丑事相要挟,迫使王立同意。2016年5月12日,王立将赵伟诱骗到郊区的古庙中,被张山和李斯蒙面打成重伤,右臂失去活动能力。王立没有参与殴打。
  请问:
  (1)王立的行为在本案中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2)张山和李斯在本案的共同犯罪行为中各自处于什么地位?为什么?
答案: (1)王立的行为在本案中构成了犯罪。
  理由: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与犯罪的犯罪分子。王立在本案中属于胁从犯,参与了张山组织的伤害赵伟的行为,与张山和李斯一起构成了共同犯罪。因此,王立构成犯罪。
  (2)张山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主犯地位,李斯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犯地位。
  理由:根据《刑法》第26条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该案由张山策划和组织实施,张山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因此张山为主犯。
  根据《刑法》第27条规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李斯在本案中只起了次要作用,因此李斯为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