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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学》试题(网友回忆版)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在现代民主国家,行政权的合法来源是( )。
答案: C
解析: 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这个定义具有三层意思:①行政权的合法来源是宪法和法律;②行政权由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行使;③行政权系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之一。
2.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行政法律关系是( )。
答案: B
解析: 外部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共行政组织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受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系。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内部组成机构之间、行政机关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受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系。
3.下列关于行政主体的表述,错误的是( )。
答案: D
解析: D项,行政主体与公务员联系紧密,不可分割,但不能因此将行政主体和公务员等而视之。公务员代表行政主体实施行政权,只能以行政主体的名义从事公务活动,其职务行为的一切后果均归属于所属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受权组织,并不直接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并且,行政主体只能是组织,各个具体的公务员欠缺成为行政主体的客观要件。所以,公务员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4.法律规定警察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情况下,遇到交通阻碍时可以优先通行。这体现了( )。
答案: C
解析: 行政主体享有获得社会协助权,即行政主体在从事紧急公务时,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有协助执行或者提供方便的强制性义务,违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例如,我国《人民警察法》第13条规定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等。
5.下列属于依申请行政行为的是( )。
答案: C
解析: 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有相对人的申请才能实施的行政行为。实践中往往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行为。
6.下列关于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的表述,错误的是( )。
答案: B
解析: B项,行政行为无效时,行政相对人可在任何时候请求有权国家机关,如行为机关、行为机关的上级机关、人民法院宣布该行为无效,而不只仅限于向人民法院请求。
7.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应属于( )。
答案: B
解析: 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包括:①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②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③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④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⑤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8.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一般期限是( )。
答案: C
解析: 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9.下列属于精神方面权益的行政奖励是( )。
答案: A
解析: 行政奖励的内容包括物质方面的权益、精神方面的权益和职务方面的权益。其中,精神方面的权益表现为受奖者获得某种法定的荣誉,并被国家和社会承认,如国家劳动模范的称号、通报表扬、通令嘉奖、记功、发给奖状、荣誉证书、奖章等。授予荣誉称号属于精神方面权益的行政奖励。
10.某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裁决甲因出售变质食品赔偿乙医疗费2000元。某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行为是( )。
答案: C
解析: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本题中,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属于行政主体,对甲、乙两个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进行了处理,故该行为是行政裁决。
11.下列不属于行政征收的是( )。
答案: C
解析: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取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及宏观调节经济活动的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负有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的内容有:①税收征收;②资源费征收;③建设资金征收;④排污费征收;⑤管理费征收;⑥滞纳金征收。C项属于行政处罚。
行政征收的内容有:①税收征收;②资源费征收;③建设资金征收;④排污费征收;⑤管理费征收;⑥滞纳金征收。C项属于行政处罚。
12.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 )。
答案: B
解析: 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有两项以上违法行为“并处”的,不受此限。
13.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中的较小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罚款在( )。
答案: B
解析: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中的较小数额的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14.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下列案件中行政相对人有权要求组织听证的是( )。
答案: C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63条规定,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①较大数额罚款;②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③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④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⑤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只有C项中的“被责令停业整顿”符合组织听证的条件。
15.下列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是( )。
答案: C
解析: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如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包括行政立法行为和制定不具有法源性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因此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是行政立法。
16.下列关于行政指导的表述,错误的是( )。
答案: A
解析: A项,行政指导行为不具有强制力,行政相对人可自主决定接受或配合与否,因而不直接产生行政法律后果。
17.下列听证须公开举行的是( )。
答案: C
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64条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涉及社会大多数人利益的听证不在法定的不公开范围内,因此必须公开举行。
18.回避制度是为了保障实现行政程序的( )。
答案: A
解析: 为保障程序公正原则的真正实现,各国一般通过法律或者政策确立如下制度:①回避制度;②合议制度;③辩论和听证制度;④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19.下列关于行政不当特征的表述,错误的是( )。
答案: C
解析: C项,在对责任的效果上,行政不当与行政违法明显不同。行政责任是行政违法的法律后果,两者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而行政不当与行政责任之间并不存在这种必然性。不当行政的责任者以承担补救性行政责任为限,一般并不引起惩罚性行政责任。C项表述过于绝对,错误。
20.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在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是( )。
答案: D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21.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
答案: C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条规定,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的职责之一是: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即行政复议既要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要审查行政行为的适当性。
22.下列情况中将引起行政复议法律关系全部消灭的是( )。
答案: A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25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第39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第34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违反本法规定,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从上述规定可知,只有当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同意并记录在案时,行政复议法律关系才会全部消灭。
23.下列属于司法审查范围的是( )。
答案: 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①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②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③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④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国防行为、外交行为和行政立法都不属于司法审查范围,而行政处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在司法审查范围内。
24.下列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是( )。
答案: B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①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②海关处理的案件;③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④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根据上述规定,B项,王某诉某海关对其违法罚款的案件属于“海关处理的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5.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下列关于本案管辖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答案: C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作出第一审判决的期限是( )。
答案: 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8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7.张某,17岁,在被行政拘留过程中被某民警殴打致死,如提起国家赔偿,行政赔偿请求人是( )。
答案: A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6条规定,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本题中,张某的父母是张某的继承人和有抚养关系的亲属,因此可以作为行政赔偿的请求人。
28.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的时效是( )。
答案: C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39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29.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 )。
答案: A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30.下列关于行政补偿的表述,正确的是( )。
答案: A
解析: A项,行政补偿是国家机关因合法行为(并未实施违法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造成的损害所给予的补偿。因此,行政补偿前提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没有违法。
B项,行政补偿既可以在实际损失发生之后进行,也可以在实际损失发生之前,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预先进行
C项,我国法律规定,对行政补偿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D项,行政补偿的方式主要分为实物补偿与金钱补偿。
B项,行政补偿既可以在实际损失发生之后进行,也可以在实际损失发生之前,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预先进行
C项,我国法律规定,对行政补偿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D项,行政补偿的方式主要分为实物补偿与金钱补偿。
二、多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1.行政行为主体合法的要求有( )。
答案: ABC
解析: 行政行主体合法,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行为主体的合法包括以下几项具体要求:①行政机关合法;②人员合法;③委托合法。
2.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 )。
答案: ABCD
解析: 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行政行为的作出或者形成。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①主体要件,即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②主观要件,即行为主体有凭借国家行政权力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并有追求这一效果的意思表示;③客观要件,即行为主体在客观上有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或应当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④功能要件,即行为主体实施的行为能直接或间接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3.行政立法的原则包括( )。
答案: ABC
解析: 行政立法原则是贯穿于行政立法的始终,通过各种行政法律规范所体现的一种基本准则。根据我国的法律理论和法律规定,结合我国的行政立法实践,其具体内容包括:①依法立法原则。行政立法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②民主立法原则。该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行政立法时,应通过各种方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保证民众广泛地参与行政立法。③科学立法原则。行政机关进行每一项立法时,要正确处理好维护行政权力与保障公民权益的关系,行政立法要在社会协调与发展、稳定与繁荣、社会公平与行政效率之间取得平衡。
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作出的判决有( )。
答案: ABCDE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69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不足的;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职权的;⑤滥用职权的;⑥明显不当的。根据第74条规定,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第75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第76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第77条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5.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的方式有( )。
答案: ABCDE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35条规定,有本法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名词解释题 (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内部行政行为
答案: 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适用内部行政规范,因而也只能用法定的内部手段和方式去进行,且一般不适用行政复议程序和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
2.行政征收
答案: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取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及宏观调节经济活动的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负有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具有法定性、强制性、无偿性,包括税收征收、资源费征收、排污费征收、管理费征收、滞纳金征收等内容。
解析:
3.行政给付
答案: 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等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给付行政机关所作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其对象是特定的公民或组织,应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
解析:
4.行政程序法
答案: 行政程序法,是指调整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所遵循的程序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和。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理,要求在行政过程中尽可能广泛地听取包括利害关系人在内的各方面的意见,以防止行政的独断专横,求得行政的民主化与高效化的统一,求得公民权利的切实保障。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理的贯彻应用,不仅对于规范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权的公正行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而且对于提高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和减少违法或者不当行为,减少行政争讼,以及提高行政效率等,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解析:
5.行政违法
答案: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义务,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因此,行政违法包括行政主体的违法和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政违法的特征如下:①行政违法的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②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法律规范保护的行政关系的行为;③行政违法是一种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④行政违法的法律后果是承担行政责任。
6.简述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答案: (1)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在具备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并且当场执行的步骤、方式、时限、形式等过程。
(2)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是:①违法事实确凿;②有法定依据;③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3)适用简易程序具体要求为:①表明身份;②说明处罚理由;③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④制作笔录;⑤制作并当场交付处罚决定书;⑥备案。
(2)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是:①违法事实确凿;②有法定依据;③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3)适用简易程序具体要求为:①表明身份;②说明处罚理由;③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④制作笔录;⑤制作并当场交付处罚决定书;⑥备案。
解析:
7.简答行政行为的效力。
答案: 行政行为成立便对相对人和行政主体等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每项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视其行为所依据的法律规范、所针对的行政事项及行为的内容等方面的不同而不尽相同。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包括:
(1)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不论其实质上是否合法,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予以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公定力是一种推定或假定的法律效力,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在事实上一经作出就是合法的。行政行为除非明显、重大违法,在经法定程序由法定机关使之失效前,都应对其作合法的推定。
(2)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的效力。不可改变力中的“改变”,既包括撤销、重作,也包括变更;既包括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改变,也包括对权利义务的改变。
(3)约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效力,有关人员和组织必须遵守、服从。行政行为的拘束力具体表现在对相对人的拘束力和对行政机关的拘束力。
(4)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必须自觉履行相应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拒绝履行或拖延履行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效力。在相对人拒绝履行或拖延履行的情况下,有关行政主体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内容,如强制受罚人交纳罚款。而在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情况下,相对人可以向有关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
(1)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不论其实质上是否合法,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予以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公定力是一种推定或假定的法律效力,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在事实上一经作出就是合法的。行政行为除非明显、重大违法,在经法定程序由法定机关使之失效前,都应对其作合法的推定。
(2)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的效力。不可改变力中的“改变”,既包括撤销、重作,也包括变更;既包括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改变,也包括对权利义务的改变。
(3)约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效力,有关人员和组织必须遵守、服从。行政行为的拘束力具体表现在对相对人的拘束力和对行政机关的拘束力。
(4)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必须自觉履行相应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拒绝履行或拖延履行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效力。在相对人拒绝履行或拖延履行的情况下,有关行政主体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内容,如强制受罚人交纳罚款。而在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情况下,相对人可以向有关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
解析:
8.简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答案: (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它是贯穿于行政法关系之中,指导行政法立法与实施的根本原理或基本准则。行政法治原则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其他原则所不能替代的作用:
①行政法治原则可以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
②行政法治原则有助于人们对行政法的学习、研究及解释。
③行政法治原则可以指导行政法的实施,发挥执法者的主观能动性,防止发生执法误差或错误执法。
④行政法治原则可以弥补行政法规范的漏洞,直接作为行政法适用。
(2)行政法治原则作为法治原则在行政法上的反映,涵盖了对行政法关系所有主体的要求。法治原则就其本义而言,自然包括对所有个人或组织的要求,即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必须遵守法律,一切违反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追究。反映到行政法领域,“公民必须守法”“公民应当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法定有权机关来纠正违法行政行为”“除非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即便行政机关违法,公民亦不得暴力抗法”等,都可以视为行政法治原则的内在要求。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可概括为依法行政,具体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①行政法治原则可以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
②行政法治原则有助于人们对行政法的学习、研究及解释。
③行政法治原则可以指导行政法的实施,发挥执法者的主观能动性,防止发生执法误差或错误执法。
④行政法治原则可以弥补行政法规范的漏洞,直接作为行政法适用。
(2)行政法治原则作为法治原则在行政法上的反映,涵盖了对行政法关系所有主体的要求。法治原则就其本义而言,自然包括对所有个人或组织的要求,即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必须遵守法律,一切违反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追究。反映到行政法领域,“公民必须守法”“公民应当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法定有权机关来纠正违法行政行为”“除非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即便行政机关违法,公民亦不得暴力抗法”等,都可以视为行政法治原则的内在要求。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可概括为依法行政,具体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9.试述国家行政机关的特征。
答案: 国家行政机关包括以下特征:
(1)国家行政机关具有高度政治性和权威性。国家行政机关通过法定的行政权力,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实行最广泛的干预和领导,其权力的覆盖面涉及每个公民和组织,其政策、方针、法规、规章和命令等,在其管辖范围内的每一个组织和任何个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
(2)国家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性和法律从属性。无论是采取具体措施,还是制定普遍性规范,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都具有强烈的执行性,都不得违背权力机关的意志,即不能违反宪法和法律。
(3)国家行政机关具有相对独立性。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及其宗旨和目的、人员编制、行为规范、管理方法和方式、财政预算等都应该是法定的。此外,国家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无论是采取法律手段,还是采取其他经济或者行政手段,都不得与法律规定相违背。
(4)国家行政机关具有适应性和创造性。国家行政机关的任务是管理国家、社会、经济和文化等各个领域,面临国内外风云变幻,必须采取随机应变、机敏适宜的措施,或者变换机构设置,或者改变管理方式,以适应不断出现的新的行政需要。同时,国家行政机关具有极强的创造性,特别是高层级的行政机关更多地承担着行政决策的职能,其决策活动无一不是新的创造。
(5)国家行政机关具有统一性和层级性。国家行政机关首先必须实行统一管理,保证政令统一。国家行政机关要实行统一管理,以保证指挥灵便,让行政指令和信息在纵向渠道上迅速传递,必须逐级授权,依次分工,分级负责,明确关系,保持平衡。
(6)国家行政机关具有社会性、专业性和服务性。现代行政的特点决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具有高度技术性和专业性。行政机关不仅应具备结构合理的行政系统,而且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门性、技术性能力。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随着我国从管制型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国家行政机关将对某些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和管理进行调整,在促进公民个人、市场机制和中介机构等分别发挥相应作用的过程中,同样将承担主体培育、规则制定等重要的服务职能。
(1)国家行政机关具有高度政治性和权威性。国家行政机关通过法定的行政权力,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实行最广泛的干预和领导,其权力的覆盖面涉及每个公民和组织,其政策、方针、法规、规章和命令等,在其管辖范围内的每一个组织和任何个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
(2)国家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性和法律从属性。无论是采取具体措施,还是制定普遍性规范,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都具有强烈的执行性,都不得违背权力机关的意志,即不能违反宪法和法律。
(3)国家行政机关具有相对独立性。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及其宗旨和目的、人员编制、行为规范、管理方法和方式、财政预算等都应该是法定的。此外,国家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无论是采取法律手段,还是采取其他经济或者行政手段,都不得与法律规定相违背。
(4)国家行政机关具有适应性和创造性。国家行政机关的任务是管理国家、社会、经济和文化等各个领域,面临国内外风云变幻,必须采取随机应变、机敏适宜的措施,或者变换机构设置,或者改变管理方式,以适应不断出现的新的行政需要。同时,国家行政机关具有极强的创造性,特别是高层级的行政机关更多地承担着行政决策的职能,其决策活动无一不是新的创造。
(5)国家行政机关具有统一性和层级性。国家行政机关首先必须实行统一管理,保证政令统一。国家行政机关要实行统一管理,以保证指挥灵便,让行政指令和信息在纵向渠道上迅速传递,必须逐级授权,依次分工,分级负责,明确关系,保持平衡。
(6)国家行政机关具有社会性、专业性和服务性。现代行政的特点决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具有高度技术性和专业性。行政机关不仅应具备结构合理的行政系统,而且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门性、技术性能力。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随着我国从管制型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国家行政机关将对某些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和管理进行调整,在促进公民个人、市场机制和中介机构等分别发挥相应作用的过程中,同样将承担主体培育、规则制定等重要的服务职能。
10.2012年2月11日,甲市A区人民政府在某村召开动迁大会,某村居民吴某的别墅在动迁范围内。2013年3月30日吴某的房屋被强迁,未得到补偿和安置。为了解事实情况,吴某于2014年8月4日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至A区人民政府,要求区人民政府公开拆迁补偿及安置的法律依据,但遭到拒绝,口头答复理由是“不是我们做的”,并拒绝书面回复。
问题:
(1)如吴某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区政府履行职责,复议机关是谁?请说明理由。
(2)如吴某不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为什么?
问题:
(1)如吴某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区政府履行职责,复议机关是谁?请说明理由。
(2)如吴某不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为什么?
答案: (1)复议机关是甲市人民政府。
理由: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本案中,A区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为甲市人民政府,故复议机关应为甲市人民政府。
(2)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理由: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A区人民政府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故如吴某不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具有管辖权。
理由: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本案中,A区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为甲市人民政府,故复议机关应为甲市人民政府。
(2)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理由: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A区人民政府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故如吴某不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具有管辖权。
解析:
11.1995年1月,朱某与樊某合伙开办某贸易有限公司。由公司出资,樊某经手购得一块荒地,面积3亩。1995年1月19日,A市B区C乡人民政府根据当时的政策作出《关于同意征(占)用土地的批复》,将该块荒地批复给樊某建房。后樊某退出某贸易有限公司,并与朱某约定该土地使用权归朱某所有。1997年7月,朱某在该地开发房产项目,并于同年7月28日与钟某签订承包工程协议书,约定由钟某承建房产开发工程。1998年因工程款纠纷,钟某向B区法院起诉朱某。B区法院受理后,于1999年4月9日作出判决,判决朱某偿付钟某工程款等损失26万元。
1999年8月16日,8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朱某所有的土地及房屋抵偿给申请执行人钟某。钟某又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肖某。钟某持民事裁定书和钟某与肖某签订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向D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土地换证。D街道办事处于1999年8月25日作出同意征(占)用土地的批复,将原属樊某的3亩建房用地,换证给肖某。
(附: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问题:
(1)D街道办事处做出的同意换证批复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如果以D街道办事处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朱某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
1999年8月16日,8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朱某所有的土地及房屋抵偿给申请执行人钟某。钟某又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肖某。钟某持民事裁定书和钟某与肖某签订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向D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土地换证。D街道办事处于1999年8月25日作出同意征(占)用土地的批复,将原属樊某的3亩建房用地,换证给肖某。
(附: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问题:
(1)D街道办事处做出的同意换证批复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如果以D街道办事处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朱某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
答案: (1)D街道办事处做出的同意换证批复行为不合法。
理由:根据1999年《土地管理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1999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条第2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上述规定可知,变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职权应属于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本案中,D街道办事处不具有变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职权,故D街道办事处于1999年8月25日作出的“同意换证”批复的具体行政行为,与法律规定不符,超越其职权,不是合法的行政行为。
(2)朱某有原告资格。
理由:《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25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本案中,D街道办事的批复换证行为与朱某存在利害关系,D街道办事处的批复行为会影响朱某的利益,朱某属于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是法律规定的适格原告。
理由:根据1999年《土地管理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1999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条第2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上述规定可知,变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职权应属于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本案中,D街道办事处不具有变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职权,故D街道办事处于1999年8月25日作出的“同意换证”批复的具体行政行为,与法律规定不符,超越其职权,不是合法的行政行为。
(2)朱某有原告资格。
理由:《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25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本案中,D街道办事的批复换证行为与朱某存在利害关系,D街道办事处的批复行为会影响朱某的利益,朱某属于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是法律规定的适格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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