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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网友回忆版)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 )。
答案: D
解析: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本质是:①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②法是被提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③法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2.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 )。
答案: A
解析: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步入新时代的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①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三个方面;②继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③坚持科学立法;④坚持严格执法;⑤坚持公正司法;⑥坚持全民守法。
3.下列关于公民与人民的表述,正确的是( )。
答案: B
解析: 公民的范围大于人民,公民中除了人民之外,还有少数敌人。公民属于法律概念,其内涵由法律规定。人民属于政治概念,以政治标准加以界定。
4.根据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 )。
答案: C
解析: 《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5.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听取陈述和申辩等内容体现了( )。
答案: A
解析: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B项,诚实信用原则在行政法中表现为信赖保护原则,是指政府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C项,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相对人权益的保护。D项,越权无效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为,一切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
6.某市税务机关对偷税漏税的某明星处以巨额罚款,该行为属于( )。
答案: A
解析: 行政法律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规制行政关系,运用行政权设定、变更、消灭或者确认特定或不特定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本题中,某市税务机关对偷税漏税的某明星处以巨额罚款,即税务机关(行政主体)维护国家税收法律秩序(规制行政关系),运用行政权设定了某偷税漏税明星(特定相对人)缴纳巨额罚款的义务,该行为属于行政法律行为。B项,双方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与对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所形成的协议或合同。题中的行为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平等,不属于双方行政行为。C项,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针对不特定相对人制定规制规则的行为。题中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是特定的,不属于抽象行政行为。D项,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实现行政规制,但并未产生相应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题中的行政行为使得某明星担负义务,产生了相应的法律关系,不属于行政事实行为。
7.狭义刑法是指( )。
答案: C
解析: 刑法这一术语,事实上存在广义与狭义之分。所谓广义刑法,主要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及附属刑法;而狭义刑法,一般而言仅指刑法典。
8.下列属于刑法意义上不作为的是( )。
答案: B
解析: 刑法上的不作为,即“当为而不为”,行为人以消极的方式,不履行法律、职务要求所规定的、应当予以履行的义务。负有抚养婴儿义务的母亲,若未能履行该抚养义务而遗弃婴儿,其行为便构成刑法意义上的不作为。ACD三项,路人之于落水者、公交乘客之于抢夺方向盘者和居民之于环境污染者,前者对于后者均无法律、职务要求所规定的、应当予以履行的义务,因而其“不作为”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不作为。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答案: C
解析: 《民法典》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此为一般诉讼时效。
10.下列情形男方可以提出离婚的是( )。
答案: A
解析: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特定情形下的离婚问题作了特别规定:①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11.票据行为人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单的行为是( )。
答案: C
解析: 背书是指票据行为人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单的票据行为。A项,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收款人的票据行为。B项,提示是指持票人为取得票款而向付款人出示票据,主张票据请求权的行为。D项,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行为。
12.民法与商法之间的关系是( )。
答案: D
解析: 民法与商法实际为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民法是商法的一般法,商法为民法的特别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 )。
答案: B
解析: 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市场规制是对微观市场的干预,其目的在于缓解或消除不完全信息、不完全竞争、外部性等市场缺陷,确保交易安全和交易效率。
14.根据我国分税制模式,归地方所有的是( )。
答案: D
解析: 我国的税收体制采取分税制模式,中央和地方分别享有不同的税收收入:①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收入归地方所有;②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等税收收入归中央所有;③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共同享有。
15.下列属于环境保护法调整范围的是( )。
答案: A
解析: 环境保护法以人类环境为法律保护的客体,以保护生态系统平衡的方式保护和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为根本目的。某个自然物被纳入环境保护法的调整范围,取决于它是否作为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发挥作用。野生生物是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BCD三项,马戏团的驯兽、家养的宠物和农民种植的庄稼均已脱离自然环境从而失去维持生态平衡的功能,不属于环境保护法的调整范围。
16.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属于( )。
答案: C
解析: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要件,只要其活动或者所管理的人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侵权人就应承担的责任。这是为弥补过错责任的不足而设立的制度,即重点为了保护处于弱者地位的受害人的利益,及时救济受害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即属于此范畴。
17.下列关于我国矿产资源权属的表述,正确的是( )。
答案: B
解析: AB两项,我国实行的是单一的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C项,勘探、开采矿产资源实行许可证制度。D项,经依法批准,探矿权人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18.下列属于刑事诉讼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是( )。
答案: A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第4项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19.根据我国监察法,属于监察机关调查的是( )。
答案: B
解析: 根据《监察法》的相关规定,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20.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
答案: D
解析: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有:①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②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③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④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⑤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C项,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人民法院应予认定。
21.宣告失踪案件应该( )。
答案: D
解析: 特别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是:①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③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④认定财产无主案件;⑤确认调解协议案件;⑥实现担保物权案件。A项,宣告失踪的案件适用特别程序,不适用第一审简易程序。BD两项,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C项,除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外,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22.下列有关行政诉讼管辖异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
答案: B
解析: B项,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且只能向受理案件的一审法院提起。A项,有权提起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C项,当事人提起管辖权异议只能以书面形式提出。D项,当事人对驳回管辖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
23.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表述,正确的是( )。
答案: B
解析: B项,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审结之前。A项,行政诉讼第三人是除原、被告之外的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CD两项,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主动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24.国际法又称为( )。
答案: C
解析: 国际法(internationallaw),又称国际公法,主要是指调整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国际组织以及国际组织相互之间关系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
25.按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第一等级的使馆馆长是( )。
答案: A
解析: 按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使馆馆长分为三个等级:①第一等级:大使、教廷大使;②第二等级:公使、教廷公使;③第三等级:代办。
26.“离婚的请求非依夫妻的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具有离婚的理由的,不得提出。”该规定属于( )。
答案: C
解析: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系属规定对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必须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的冲突规范。按照题干分析,法院在审理缔约国公民之间的离婚案件时必须同时适用夫妻的本国法和法院地法才能批准离婚的要求,该规定属于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A项,单边冲突规范,是指系属直接指出要适用某一特定国家的法律的冲突规范。B项,双边冲突规范,是指系属并不明确规定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D项,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系属对某种涉外民事关系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以适用的法律,但只选择其中一个法律来调整该涉外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
27.根据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分类和我国法律,在我国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属于( )。
答案: D
解析: 专属管辖权是指为维护本国主权和利益,规定特定范围内的涉外民事案件只能由本国法院管辖的管辖权。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四种专属管辖权:①因位于我国境内的不动产提起的诉讼;②在我国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③被继承人生前户籍在我国或主要遗产在我国的遗产继承的诉讼;④只适用中国法律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案件。
28.意指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的国际贸易术语是( )。
答案: A
解析: 根据Incoterms2020,FCA[全称FreeCarrier(namedplace)],意思是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B项,EXW[全称ExWorks(namedplace)],意思是工厂交货(指定地点)。C项,FOB[全称FreeonBoard(namedportofshipment)],意思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D项,CFR[全称Costand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意思是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29.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是( )。
答案: B
解析: 1974年1月对《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第二次修订,称为《牙买加协定》,在此基础上确定的现行国际货币体系被称为“牙买加体制”。国际货币法律制度经历了国际金本位制、布雷顿森林体制和牙买加体制的变迁。
30.下列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
答案: D
解析: 被裁定违反WTO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修改或废除被裁定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符的措施。如果被诉方在合理期限内既没有履行裁定,又没有提供补偿,申诉方可以经由争端解决机构授权而实施报复。A项,磋商是争端解决的必经程序。B项,专家组程序是争端解决的核心程序。C项,上诉机制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的特色程序。
二、多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1.下列属于附加刑的有( )。
答案: BDE
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以下几种:①罚金;②剥夺政治权利;③没收财产;④驱逐出境。AC两项,管制和拘役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
2.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
答案: ABCE
解析: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①权利保护原则;②平等原则;③自愿原则;④公平原则;⑤诚信原则;⑥公共利益原则。
3.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包括( )。
答案: BCDE
解析: 依照法律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4.先予执行的案件范围包括( )。
答案: ABCDE
解析: 先予执行的案件范围包括: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②追索劳动报酬的;③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5.人民法院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包括( )。
答案: ABDE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名词解释题 (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抽象行政行为
答案: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行政行为以及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能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的结果,往往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条件。抽象行政行为并不直接对具体人或事作出处理,不能针对其提起行政诉讼。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属于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的职权。
解析:
2.票据行为
答案: 票据行为是指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进行,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票据关系,确定和实现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票据行为具有要式性、无因性、文义性和独立性。在票据行为中,有关当事人应当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行使票据权利。
解析:
3.行政垄断
答案: 行政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市场经济转型初期市场体制的不完备使行政权力介入市场运行,出现许多行政垄断行为。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行政垄断有所弱化,但仍或多或少地存在。我国《反垄断法》明确对行政垄断加以禁止,并明确规定了行政垄断的表现形式。
解析:
4.附带民事诉讼
答案: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诉讼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解析:
5.诉前保全
答案: 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6.简述“法制”与“法治”的区别和联系。
答案: (1)“法制”与“法治”的区别:
①法制既可以指一国的法律制度或法律和制度,也可以指一种严格依法办事的方式。法治的要义主要在于主张执政者严格依法治理国家。
②二者产生和存在的社会背景不同。法制既可以产生和存在于民主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也可以产生和存在于专制社会。任何国家都有着某种意义上的法制。法治只能产生于民主条件和民主政治的基础之上。
③二者的基本要求不同。法制强调社会治理规则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法治更侧重于要求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执行和遵守法律,强调对公权力的规范和约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2)“法制”与“法治”的联系:
二者都强调法和法的重要性,强调社会秩序的建立依靠法律。法制与法治都应当作为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点内容,使之齐头并进、相得益彰。
①法治对法制的完善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只有重视法律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才能真正推动和加强法制建设。
②法制是法治形成和建立的重要基础。任何法治理论、原则和方法的形成和实现,都需要以健全的法制体系为前提条件。
①法制既可以指一国的法律制度或法律和制度,也可以指一种严格依法办事的方式。法治的要义主要在于主张执政者严格依法治理国家。
②二者产生和存在的社会背景不同。法制既可以产生和存在于民主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也可以产生和存在于专制社会。任何国家都有着某种意义上的法制。法治只能产生于民主条件和民主政治的基础之上。
③二者的基本要求不同。法制强调社会治理规则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法治更侧重于要求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执行和遵守法律,强调对公权力的规范和约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2)“法制”与“法治”的联系:
二者都强调法和法的重要性,强调社会秩序的建立依靠法律。法制与法治都应当作为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点内容,使之齐头并进、相得益彰。
①法治对法制的完善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只有重视法律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才能真正推动和加强法制建设。
②法制是法治形成和建立的重要基础。任何法治理论、原则和方法的形成和实现,都需要以健全的法制体系为前提条件。
解析:
7.简述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 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
(1)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提出“三建设三同步三统一”,即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提出可持续发展原则,最终目的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构成危害。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即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活动中应当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的位置加以考虑。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预防为主,即在国家的环境与资源管理中,通过计划、规划及各种管理手段,采取防范性措施,防止环境损害的发生。综合治理,即对于已经发生的环境污染与破坏,要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做到防治结合。
(3)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开发者养护,即对于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组织或个人,有责任对其进行恢复、整治和养护。污染者治理,即对于环境造成污染的组织或个人,有责任对其污染源和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
(4)公众参与的原则。公众参与原则要求把环境保护事业建立在更加广泛的民主基础上,把环境管理活动和法律的执行建立在人民群众广泛支持、参与、监督的基础上。
(1)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提出“三建设三同步三统一”,即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提出可持续发展原则,最终目的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构成危害。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即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活动中应当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的位置加以考虑。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预防为主,即在国家的环境与资源管理中,通过计划、规划及各种管理手段,采取防范性措施,防止环境损害的发生。综合治理,即对于已经发生的环境污染与破坏,要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做到防治结合。
(3)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开发者养护,即对于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组织或个人,有责任对其进行恢复、整治和养护。污染者治理,即对于环境造成污染的组织或个人,有责任对其污染源和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
(4)公众参与的原则。公众参与原则要求把环境保护事业建立在更加广泛的民主基础上,把环境管理活动和法律的执行建立在人民群众广泛支持、参与、监督的基础上。
解析:
8.简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
答案: 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主要包括:
(1)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不论为生物或非生物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关于在该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源等的主权权利。
(2)有制定有关专属经济区法律和规章的权利。沿海国为确保其制定的法律和规章得到遵守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登临、检查、逮捕和进行司法程序。
(3)建造并授权和管理建造、操作和使用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专属权利。
(4)有权制定法律以防止、减少和控制在专属经济区内来自倾倒、船只和海底活动的污染,但其规章应符合普遍接受的国际规章和标准。
(5)有权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条款,规定、准许和进行在其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科学研究。在专属经济区内进行海洋科学研究,应经沿海国同意。
(1)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不论为生物或非生物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关于在该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源等的主权权利。
(2)有制定有关专属经济区法律和规章的权利。沿海国为确保其制定的法律和规章得到遵守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登临、检查、逮捕和进行司法程序。
(3)建造并授权和管理建造、操作和使用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专属权利。
(4)有权制定法律以防止、减少和控制在专属经济区内来自倾倒、船只和海底活动的污染,但其规章应符合普遍接受的国际规章和标准。
(5)有权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条款,规定、准许和进行在其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科学研究。在专属经济区内进行海洋科学研究,应经沿海国同意。
9.试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
答案: 我国现行宪法监督制度由《宪法》和《立法法》予以规定。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为:
(1)宪法监督的对象是指宪法主体的各类违宪行为,包括立法违宪和一般行为违宪两种基本类型。立法违宪,是指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及其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拥有合宪性审查权。一般行为违宪,是指立法文件本身不违宪,但国家机关适用立法文件作出的具体行为违宪的情形。
(2)我国有权进行宪法监督的主体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实施,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和批准的违背宪法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监督宪法的实施,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3)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要求的主体,是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审查程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关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有法律法规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也可以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2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工作机构反馈。
(1)宪法监督的对象是指宪法主体的各类违宪行为,包括立法违宪和一般行为违宪两种基本类型。立法违宪,是指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及其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拥有合宪性审查权。一般行为违宪,是指立法文件本身不违宪,但国家机关适用立法文件作出的具体行为违宪的情形。
(2)我国有权进行宪法监督的主体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实施,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和批准的违背宪法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监督宪法的实施,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3)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要求的主体,是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审查程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关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有法律法规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也可以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2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工作机构反馈。
10.甲因欠乙10万元钱逾期未还而与乙发生争执,甲持刀将乙捅死,然后烧毁了乙随身携带的那张10万元的借条,并从乙的背包中拿走了5万元现金。归案后甲交代当时无法归还欠款,所以想杀人灭口。甲还交代半年前曾偷了一辆价值15万元的汽车,准备私下卖掉换钱,但在开往外地的路上发现车内有个警官证,害怕之余又将车开回原处。
问题:
(1)甲杀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还是故意杀人罪?为什么?
(2)甲盗窃汽车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中止?
问题:
(1)甲杀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还是故意杀人罪?为什么?
(2)甲盗窃汽车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中止?
答案: (1)甲杀人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而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理由: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该案中甲因还不起钱而产生杀人的故意以期灭口,故甲杀人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杀人后烧毁借条和拿走现金的行为,属于是盗窃财物,可认定为盗窃罪。
(2)甲盗窃汽车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中止。
构成犯罪中止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中止必须发生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之中,直至产生实害结果;②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自发的心理,中断犯罪意图;③须行为人在客观上停止正在实施的犯罪,抑或采取行为积极阻断实害结果的发生。
甲盗窃汽车在开往外地的路上又将汽车送回,此时该汽车已转移占有至甲处,甲非法占有汽车构成盗窃罪既遂。犯罪既遂不可能再构成犯罪中止。
理由: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该案中甲因还不起钱而产生杀人的故意以期灭口,故甲杀人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杀人后烧毁借条和拿走现金的行为,属于是盗窃财物,可认定为盗窃罪。
(2)甲盗窃汽车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中止。
构成犯罪中止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中止必须发生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之中,直至产生实害结果;②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自发的心理,中断犯罪意图;③须行为人在客观上停止正在实施的犯罪,抑或采取行为积极阻断实害结果的发生。
甲盗窃汽车在开往外地的路上又将汽车送回,此时该汽车已转移占有至甲处,甲非法占有汽车构成盗窃罪既遂。犯罪既遂不可能再构成犯罪中止。
解析:
11.石头村村民李明与王丽于1988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李珍和一子李俊。1995年李明身患重病无法劳动,王丽遂携李珍离家出走,剩下李明与李俊相依为命。2010年,已经成年的李珍返回石头村,与李明进行父女相认。之后,在母亲王丽的指使下,李珍经常虐待李明,致其瘫痪在床,于是趁机胁迫李明立下遗嘱,将其财产的80%留给王丽和李珍,2018年李明在车祸中丧生,获得赔偿金50万元,法院查明,王丽从1996年开始就一直与案外人刘某以夫妻之名生活在外省,并育有子女。
问题:
(1)李明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2)王丽和李珍是否有继承权?为什么?
问题:
(1)李明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2)王丽和李珍是否有继承权?为什么?
答案: (1)李明所立遗嘱无效。
理由: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李明所立遗嘱是瘫痪后在李珍胁迫下订立的,故遗嘱无效。
(2)王丽和李珍没有继承权。
理由:
①李珍虐待李明,致其瘫痪在床,属于“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丧失了继承权。
②王丽离家出走遗弃丈夫,并与他人构成事实婚姻,已丧失李明妻子这一配偶权,同时丧失继承权。
理由: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李明所立遗嘱是瘫痪后在李珍胁迫下订立的,故遗嘱无效。
(2)王丽和李珍没有继承权。
理由:
①李珍虐待李明,致其瘫痪在床,属于“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丧失了继承权。
②王丽离家出走遗弃丈夫,并与他人构成事实婚姻,已丧失李明妻子这一配偶权,同时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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