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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试题(网友回忆版)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自然资源只能由国家所有的是( )。
A.水流
B.滩涂
C.野生动物
D.森林
答案: A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47~254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2.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我国建立了野生动物猎捕管理制度
B.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适用于野生植物的保护
C.受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受害人自己负责
D.受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补偿
答案: A
解析: A项,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0~24条规定,我国建立了野生动物猎捕管理制度;规定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制度、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制度。
B项,野生动物保护的基本立法是《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的基本立法是《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CD两项,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9条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3.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只有跨国企业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B.滥用行为仅指经营者阻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
C.法律鼓励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D.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答案: D
解析: A项,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并非只有跨国企业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B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是指居于支配地位的企业为维持或者增强其市场支配地位而实施的反竞争行为,并非仅指经营者阻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
C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属于掠夺性定价行为,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受到法律限制。
D项,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17条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4.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对象不包括( )。
A.经营者依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
B.矿产品生产者在矿产品生产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行为
C.农业生产者在农产品生产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行为
D.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协同行为
答案: B
解析: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和第56条规定,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了两种适用除外的类型:①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但是,如果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其行为将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②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
5.消费者甲在购买羽绒服时,询问乙销售的羽绒服的含绒量,乙拒绝回答。乙的行为侵害了甲的( )。
A.保障安全权
B.公平交易权
C.自主选择权
D.知悉真情权
答案: D
解析: 知悉真情权,又称知情权、获取信息权,是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主要包括三方面:①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③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
6.消费者甲在经营者乙处购买了一台豆浆机并索要发票。下列乙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三日内出具发票
B.依据商业惯例卖豆浆机不必出具发票
C.法律没有明确要求卖豆浆机必须出具发票
D.如要发票,甲必须另行支付税款
答案: A
解析: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7.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限制,不得对抗( )。
A.债权人
B.债务人
C.第三人
D.善意第三人
答案: D
解析: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7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8.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则( )。
A.其身份转变前后所承担的责任不变
B.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C.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D.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 B
解析: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84条规定,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2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9.下列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是( )。
A.速算法
B.新药
C.人类基因图谱
D.植物新品种
答案: B
解析: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5、19、25条规定,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事项包括:①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如能逃过检查夹藏毒品的背心。②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如人类基因图谱。③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但是,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对违反此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10.成套茶具中的茶壶、茶杯,作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提出申请,符合专利申请的( )。
A.自愿原则
B.先申请原则
C.单一性原则
D.优先权原则
答案: C
解析: 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件专利申请的内容中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不能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作为一件申请提出。根据我国《专利法》第31条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
11.依据《公司法》,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 )。
A.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B.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C.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D.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答案: C
解析: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4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属于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2.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公司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股东以其资产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注册资本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B.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注册资本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C.股东以其资产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D.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答案: D
解析: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3.下列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聘用职工
B.事业单位聘用工勤人员
C.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
D.乡镇企业聘用职工
答案: C
解析: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该法的调整范围明确如下:①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AD两项受《劳动合同法》调整。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B项事业单位聘用工勤人员受《劳动合同法》调整。
14.张某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一年。此劳动合同是( )。
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长期劳动合同
D.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答案: A
解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合同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实质上属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张某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一年,此劳动合同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5.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属于我国商标注册原则的是( )。
A.先注册原则
B.先使用原则
C.先设计原则
D.先申请原则
答案: D
解析: 我国商标注册原则包括:①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当事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由商标使用人自己决定。②先申请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先后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以相同或类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对申请在先者予以审核和公告,并驳回其他人的申请。申请先后的确定以申请日为准,申请日的确定以商标局收到的申请文件为准。③优先权原则,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若向中国提出同样申请的,将优先于他人在该申请日后提出的申请,取得申请在先的地位。
16.下列标志中,依法可以获得商标注册的是( )。
A.与“红十字”标志近似的图形
B.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近似的图形
C.“鸿雁”文字
D.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近似的图形
答案: C
解析: 根据《商标法》第10条规定,商标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①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②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③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④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⑤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⑥带有民族歧视性的;⑦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⑧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17.我国《产品质量法》调整的产品不包括( )。
A.汽车
B.商品房
C.水泥
D.电视机
答案: B
解析: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18.下列关于产品责任的表述,不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是( )。
A.生产者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B.将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C.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D.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
答案: A
解析: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①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②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③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19.关于合同格式条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可以免除自己的主要义务
B.如果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发生冲突,则优先适用格式条款
C.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D.当事人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只能采纳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
答案: C
解析: A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B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98条规定,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C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96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D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98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20.下列合同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
A.租赁合同
B.买卖合同
C.保管合同
D.承揽合同
答案: C
解析: 实践合同,是指合同成立或生效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或生效的合同。如财产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之日起合同成立并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借款实际交付之日起合同生效;定金合同自定金实际交付之日起合同生效。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分标准,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习惯而定。
二、多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1.某公益性事业单位欲投资兴办合伙企业。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该单位( )。
A.不得成为合伙人
B.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人
C.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D.可成为有限合伙人
E.可成为普通合伙人
答案: CD
解析: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合伙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在法律未作限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公益性事业单位可成为有限合伙人。
2.有权召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 )。
A.总经理
B.董事长
C.董事会
D.执行董事
E.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
答案: CD
解析: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4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的内容包括( )。
A.使用权
B.发行权
C.转让权
D.许可权
E.复制权
答案: ACD
解析: 商标权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对注册商标进行支配的权利,其具体内容包括:①使用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的权利。②禁止权,是指商标所有人禁止任何第三人未经其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③转让权,是指商标权人有权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转让注册商标应当签订转让协议。④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
4.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产品质量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有( )。
A.产品质量责任不同于产品责任
B.产品质量责任包括行政责任
C.产品质量责任包括瑕疵担保责任
D.产品质量责任不包括刑事责任
E.产品质量责任包括产品责任
答案: ABCE
解析: 产品责任不同于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相关的第三人对产品质量所应当承担的义务以及违反此种义务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综合责任,既包括因产品缺陷而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时,由生产者和销售者根据法律规定应承担的产品责任,还包括违反《合同法》《标准化法》《计量法》以及规范产品质量的其他法规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合同瑕疵担保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5.根据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 )。
A.继续履行
B.违约金
C.定金
D.损失赔偿
E.罚金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①继续履行,是指在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继续履行只适用于非金钱债务。②违约金,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违约应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③定金,是指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一方预先支付给对方定数额金钱作为债权相保的形式。④损害赔偿,是指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三、简答题 (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1.简述劳动仲裁中裁决先予执行的案件范围及条件。
答案: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解析:
2.简述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的途径。
答案: 消费者权益争议是指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而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纠纷。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协商和解是指消费者在发生争议后,与经营者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所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达成和解的活动。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如果与经营者协商无效,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请求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根据商品和服务的性质,还可以向工商、物价、技术监督、标准、计量、商检、卫生等相关行政部门申诉。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的依据,仲裁协议可以事前或事后达成。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申诉后,不满意处理结果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6)由消费者协会提起公益诉讼。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解析:
3.简述合伙企业解散后企业财产的清偿顺序。
答案: 合伙企业解散后,企业财产的清偿顺序为:
  (1)清算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的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用。
  (3)法定补偿金。
  (4)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5)合伙企业的债务。
解析:
4.简述商标显著性的获得方式。
答案: 商标的显著性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
  (1)商标本身具有显著性,即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或颜色的组合等新颖、醒目,富有个性,与指定使用的商品没有直接联系,可以起到区别商品和服务的作用。例如,“柯达”“索尼”等都是本身具有显著性的商标,能够直接作为商标注册。
  (2)通过长期的使用获得商标的显著性。这种商标本身不具有显著性,但经过长时间使用,使得消费者事实上已经将该标记同特定的商品联系在一起,则该商标就被认为起到了区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作用,从而获得了显著性,也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解析:
5.简述产品质量抽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答案: 产品质量抽查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抽查的对象。国家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
  (2)抽查的样品。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检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
  (3)抽查的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
  (4)禁止重复抽查的原则。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5)抽查费用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
解析:
6.简述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法律意义。
答案: 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法律意义包括:
  (1)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对方获得利益要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为有偿合同。有偿合同债务人的注意义务较无偿合同为重,如在保管合同中,对保管物的灭失,有偿保管人负有过失赔偿责任,无偿保管人仅负重大过失责任。
  (2)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无须支付任何代价的称为无偿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与之行为能力不相适应的有偿合同,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而对纯粹获利的赠与等无偿合同,则可独立为之。
7.论述商业诽谤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答案: (1)商业诽谤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以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并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商业诽谤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许多国家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
  (2)商业诽谤行为包括以下构成要件:
①商业诽谤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商业诽谤行为的主体之间必须具有竞争关系,但不必是同业竞争关系。商业诽谤的被诽谤人既可以是特定的经营者。也可以是不特定的经营者。
②商业诽谤行为的对象为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
③商业诽谤行为的目的是削弱竞争对手的市场竞争力,并谋求自己的市场竞争优势,因此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诽谤的故意。
④商业诽谤行为必须具有公示性,即必须为第三人所知悉。
解析:
8.论述专利权人的义务。
答案: 专利权人包括以下义务:
  (1)缴纳专利年费。年费是专利权人付给专利行政部门的管理费用。专利权人应从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专利年费,不按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应予终止。
  (2)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应予以奖励。职务发明创造取得专利,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3)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或者排除、限制竞争。
9.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张某、孙某、刘某,其股权比例分别为55%。30%、15%。张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未作约定。2019年3月,刘某因病死亡,其唯一的法定继承人王某要求继承其股东资格,张某不同意。2019年5月,孙某和王某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孙某受让王某的全部股权,并且孙某支付了股权受让款。
  问题:
  (1)王某是否有权继承刘某的股东资格?为什么?
  (2)孙某和王某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 (1)王某有权继承刘某的股东资格。
  理由: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本案中,公司章程有关股权转让未作约定,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因此合法继承人王某有权继承刘某的股东资格,在刘某死亡时王某即成为公司股东,张某反对没有法律依据。
  (2)孙某和王某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
  理由:根据《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本案中,孙某和王某的股权转让属于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只要转让方和受让方达成合意,转让合同即生效。
解析:
10.2019年3月15日,钱某向赵某口头表示,愿以500万元购买赵某的一套房屋。3月28日,双方签订协议约定:钱某先行支付房款100万元,另400万元在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支付。其后,钱某将100万元购房款支付给了赵某。4月10日,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钱某拒付另400万元购房款。
  问题:
  (1)房屋买卖合同何时成立?为什么?
  (2)赵某是否可以要求钱某支付另400万元?为什么?
答案: (1)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是2019年3月28日。
  理由:本案中,3月15日是赵某向钱某发出要约。双方当事人于3月28日签订了协议,就购房事宜达成一致,合同成立。
  (2)赵某有权要求钱某支付另400万元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理由:根据《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合同成立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赵某全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钱某只支付了100万元,钱某拒付另400万元属违约行为。赵某作为守约方,有权要求钱某继续履行合同,并有权追究钱某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