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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网友回忆版)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法治的中心环节是( )。
答案: C
解析: 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反对超越法律的特权。这种法治只能存在于民主政体中,而无法存在于专制政体中。
2.我国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是( )。
答案: D
解析: 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并修改了紧急状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护等内容。“人权”入宪表明了国家宪法的进步,也表明宪法对人权原则的重视。
3.我国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所制定的规章不得称为( )。
答案: C
解析: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5条规定,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的行政法规,称“暂行条例”或者“暂行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4.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是( )。
答案: D
解析: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行政机关的职工、行政机关的工勤人员和行政人员都不必然属于公务员的范畴,不满足“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特点。
5.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
答案: B
解析: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能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通常被称为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主要包括四类:①行政管理关系;②行政法制监督关系;③行政救济关系;④内部行政关系。
6.西方学者对行政的含义各说不一,比较普遍的是把行政理解为( )。
答案: C
解析: 近代意义的行政是国家权力分立的产物,而现代国家权力又出现交叉和混合的状况,故要确定行政的含义十分困难,国内外学者至今从未形成统一的见解,各有各的说法。总结来看,最重要的观点有两种:①形式行政说,即行政是行政机关行使的国家职能;②实质行政说,即行政是为了达到某种公益目的而逐日进行的具有连续性的具体活动。综上所述,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7.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应当首先清偿的费用是( )。
答案: B
解析: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①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③普通破产债权。
8.下列国家中,没有商法典的是( )。
答案: A
解析: 形式意义的商法是指商法典以及为商法典实施而制定的相关商法规范。实行民商分立的国家采用制定专门的商法典的方式来形成商法,如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的商法典。我国目前没有商法典。
9.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多于( )。
答案: A
解析: 我国《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10.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消费者的首要权利是( )。
答案: A
解析: 安全保障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首要权利)。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11.国家从长远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对重大经济关系实行全局性管理过程中与各类组织所发生的具有隶属性或指导性的社会经济关系是( )。
答案: B
解析: 宏观调控关系,又称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是国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进行规划、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它涉及现实社会中的国民经济整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根本与长远利益。
1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
答案: C
解析: A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伪造商品产地属于对产品的性能的虚假宣传,容易欺骗、误导消费者,故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B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因而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C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积压商品并不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因而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D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①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②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③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万元。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如若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B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因而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C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积压商品并不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因而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D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①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②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③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万元。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如若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3.下列法律中,属于我国宏观调控法的是( )。
答案: C
解析: 宏观调控法包括计划法、财政法、税法、金融调控法、产业政策法、价格法等。宏观调控是对宏观经济运行的调控,其目的在于通过调控实现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等目标。
14.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
答案: D
解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5.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逮捕的机关是( )。
答案: A
解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16.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为解决案件而依法进行的活动是( )。
答案: C
解析: 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的规定,追诉犯罪,解决被迫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在审理和解决这些活动中所形成的诉讼关系的总和。综上,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为解决案件而依法进行的活动。
17.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法院是( )。
答案: B
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8.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
答案: B
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19.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中的人被称为( )。
答案: D
解析: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中的人,包括两类:①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②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0.下列民事案件中,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
答案: B
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1.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 )。
答案: A
解析: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22.下列基本原则中,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特有的是( )。
答案: D
解析: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由此可知,不适用调解是行政诉讼法所特有的。“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审判公开”“两审终审制”均适用于我国三大诉讼法。
23.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的是( )。
答案: 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由上述规定可知,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
24.一国在民事法律关系方面给予外国人与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这种待遇称为( )。
答案: B
解析: 国民待遇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一国在经济活动和民事权利义务等方面给予其境内外国民以不低于其本国国民所享受的待遇。
25.下列条约中,不属于关于空中劫持的国际条约的是( )。
答案: B
解析: “空中劫持”是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俗称。关于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国际公约主要包括:1963年《关于在航空器内犯罪和某些其他行为的公约》(简称《东京公约》)、1970年《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1971年《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以及1988年《制止在用于国际民用航空的机场发生的非法暴力行为的议定书》(简称《蒙特利尔议定书》)。2010年国际民航组织通过《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简称《北京公约》)和《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公约的补充议定书》(简称《北京议定书》)。《芝加哥公约》主要规定的是空中航行的一般原则和规则、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组成、国际航空运输等。
26.现代国际法的首要渊源是( )。
答案: A
解析: 国际法的渊源通常是指国际法的形式渊源,是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在现代国际社会,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和密切,国际条约因其明确性和确定性的优点为各国所接受,各国普遍采用缔结国际条约的方式确定彼此权利义务,国际条约的数量与日俱增,已成为国际法最重要的法律渊源。
27.一国领土的组成部分是( )。
答案: B
解析: 领土是指处于国家主权管辖下的地球表面特定部分,包括国家主权管辖下的一切陆地、水域及其底土和上空,由领陆、领水和领空三部分组成。
28.我国人民法院需适用外国法,但该外国法内容无法查明时,应( )。
答案: A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9.“含有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的法律术语的含义是指( )。
答案: B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中有一项以上具有涉外因素,就是涉外民事关系。
30.下列不属于我国国际私法渊源的是( )。
答案: D
解析: 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私法规范存在或表现的形式。国际私法的渊源具有双重性,既有国内法渊源,如国内立法、国内判例等,也有国际法渊源,如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美国法作为外国立法,不属于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
二、多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1.下列能够引起法律关系演变的法律事件包括( )。
答案: ABCD
解析: 事件,作为民事法律事实之一,是不依赖于主体的意志活动和行为而发生的客观事实,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ABCD四项属于与人的意志活动无关的法律事件;E项,结婚需要双方的意思一致,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 )。
答案: ABD
解析: 政治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保障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或自由。公民的政治性权利包括: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我国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
答案: CE
解析: 保险法应当遵循下列原则:①保险利益原则,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②最大诚信原则,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及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都应依法向对方提供涉及关键缔约条件及决定对方是否缔结合同的重要事实,同时严格信守合同中的各项承诺。
4.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的“三包”义务有( )。
答案: BCD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5.我国行政诉讼法所特有的基本原则包括( )。
答案: ABCDE
解析: 我国行政诉讼法所特有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该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只主管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管辖的那一部分行政案件,不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②合法性审查原则。该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要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③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执行原则。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期间,原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④不适用调解原则。该原则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⑤行政损害赔偿责任原则。指赔偿义务机关只要实施了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并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害后果,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名词解释题 (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犯罪客体
答案: 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是指刑事法律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确定了犯罪客体,在很大程度上就能所犯之罪及其危害程度。如果行为人侵害的不是刑事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而是民事法律或行政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这种行为不能构成犯罪,行为人亦不负刑事责任。
解析:
2.法人
答案: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民法典》以法人成立目的的不同为标准,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解析:
3.紧急避险
答案: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行为。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解析:
4.物证
答案: 物证是指作为证据的物品,物证以存在形式、外部特征、内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是否属实的实体物或痕迹。与其他证据种类相比,物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更直接、更容易把握。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解析:
5.国际法
答案: 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是指调整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国际组织以及国际组织相互之间关系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国际法区别于国际私法或法律冲突,后者处理的是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的差异。国际法也与国内法截然不同,国际法并不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
6.简述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答案: 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有:
(1)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建立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反映并维护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2)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
(3)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社会主义法律应当承载和体现更为先进的价值目标,以体现人类文明发展成果和趋势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价值导引,法治的基本功能和内在价值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法治的发展才能更加完善和可持续,法治的成果才能获得更为广泛的社会群体的认同。
(1)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建立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反映并维护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2)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
(3)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社会主义法律应当承载和体现更为先进的价值目标,以体现人类文明发展成果和趋势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价值导引,法治的基本功能和内在价值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法治的发展才能更加完善和可持续,法治的成果才能获得更为广泛的社会群体的认同。
解析:
7.简述我国处理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
答案: 我国处理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平等原则。《民法典》第1126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2)养老育幼,保护老人和儿童合法权益原则。《民法典》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该原则:
①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上,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与被继承人的配偶同为法定继承人。
②规定代位继承制度。
③在分配遗产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④遗产分割时保留胎儿的份额。
(3)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民法典》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该原则:
①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4)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遗产继承问题的原则。《民法典》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该原则:
①法定继承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
②继承人应该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1)男女平等原则。《民法典》第1126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2)养老育幼,保护老人和儿童合法权益原则。《民法典》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该原则:
①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上,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与被继承人的配偶同为法定继承人。
②规定代位继承制度。
③在分配遗产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④遗产分割时保留胎儿的份额。
(3)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民法典》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该原则:
①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4)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遗产继承问题的原则。《民法典》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该原则:
①法定继承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
②继承人应该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解析:
8.简述我国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的“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具体情况。
答案: 根据《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犯罪行为和结果都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2)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外。
(3)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1)犯罪行为和结果都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2)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外。
(3)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9.试述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的关系。
答案: (1)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统治阶级所采取的用以实现其国家权力的形式,即统治阶级为了反对敌人、保护自己而组织起来的国家政权机关,即政体。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国家性质,又称国体,即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通过特定的宪法规范和宪法制度所反映的一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基本特征,反映着该国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的关系如下:
①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密不可分,共同构成宪法的基本制度。
②二者的关系是内容(国家性质)与形式(政权组织形式)的关系。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映内容。有什么性质的国家,就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任何阶级在取得政权后,为了实现自己的统治,都要采取与其政权的本质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并不断加以完善。同时,不管是怎么样的政权组织形式,都必须与其所表现的国家本质相适应,即必须有利于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所以,归根结底,政权组织形式仍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2)国家性质,又称国体,即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通过特定的宪法规范和宪法制度所反映的一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基本特征,反映着该国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的关系如下:
①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密不可分,共同构成宪法的基本制度。
②二者的关系是内容(国家性质)与形式(政权组织形式)的关系。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映内容。有什么性质的国家,就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任何阶级在取得政权后,为了实现自己的统治,都要采取与其政权的本质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并不断加以完善。同时,不管是怎么样的政权组织形式,都必须与其所表现的国家本质相适应,即必须有利于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所以,归根结底,政权组织形式仍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10.17岁的高中生甲向30岁的邻居乙借钱1000元购买自行车,在购买时不慎将钱丢失。乙要求甲还钱,甲不得已将事情告诉父母。甲的父母一方面对儿子进行批评教育,另一方面认为乙不应该借钱给其未成年的孩子,而且钱已经丢失,因而拒绝还钱。
问题:
(1)甲的父母是否有法定义务向乙偿还1000元钱?为什么?
(2)如果甲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甲的父母是否有法定义务向乙偿还1000元钱?为什么?
问题:
(1)甲的父母是否有法定义务向乙偿还1000元钱?为什么?
(2)如果甲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甲的父母是否有法定义务向乙偿还1000元钱?为什么?
答案: (1)甲的父母有法定义务向乙偿还1000元。
理由:《民法典》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案中,甲17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需要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甲向乙借款1000元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未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因此,甲的父母有义务向乙偿还1000元。
(2)甲的父母没有法定义务向乙偿还1000元。
理由:《民法典》第18条规定,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若甲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可以被拟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独立向乙偿还1000元,甲的父母无法定义务向乙偿还。
理由:《民法典》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案中,甲17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需要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甲向乙借款1000元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未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因此,甲的父母有义务向乙偿还1000元。
(2)甲的父母没有法定义务向乙偿还1000元。
理由:《民法典》第18条规定,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若甲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可以被拟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独立向乙偿还1000元,甲的父母无法定义务向乙偿还。
解析:
11.郑某因上班迟到被田某当场批评,便对田某怀恨在心。一天晚上下班后,郑某骑自行车尾随田某至一无人处,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从背后猛地刺向田某。田某受伤后顺势抓住郑某的自行车,将其推翻在地,并喊:“杀人啦!”郑某见势,举刀再次刺向田某。田某在躲避之际将手中的袋子甩向郑某,正砸在郑某的头部。因袋中装有田某带回家准备刷厕所的硫酸一瓶,瓶子被砸破后,硫酸将郑某的双眼烧瞎,并导致面部大面积毁容。人民法院认为田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问题:
(1)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须具备哪些条件?
(2)法院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问题:
(1)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须具备哪些条件?
(2)法院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 (1)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因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
②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③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④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2)法院的处理正确,田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理由:《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田某是在遭受郑某的不法侵害时实施的反击行为,满足“针对不法侵害”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构成要件;并且郑某的攻击致使田某处于生命垂危的状态,田某为了防止郑某进一步实施侵害行为才对其实施打击,满足“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和“不超过一定限度”的构成要件。综上,田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是合法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法院的处理正确。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
②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③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④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2)法院的处理正确,田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理由:《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田某是在遭受郑某的不法侵害时实施的反击行为,满足“针对不法侵害”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构成要件;并且郑某的攻击致使田某处于生命垂危的状态,田某为了防止郑某进一步实施侵害行为才对其实施打击,满足“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和“不超过一定限度”的构成要件。综上,田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是合法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法院的处理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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