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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理学》试题(网友回忆版)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法学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一系列范畴达到系统化程度后才出现的。下列不属于法学形成中高级形态部分的是( )。
A.法律观念
B.法律认识
C.法律技术
D.法律思想
答案: C
解析: 法学是在人们的法律观念、认识和思想经过发展而达到系统化的程度后才出现的,是人们的法律观念、认识和思想的高级形态。
2.孟德斯鸠的经典之作《论法的精神》主要运用的方法是( )。
A.经济分析方法
B.社会调查方法
C.价值分析方法
D.比较分析方法
答案: D
解析: 孟德斯鸠以比较分析的方法研究法学,更以东西方更大范围内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作为比较分析的对象,写出了《论法的精神》这部不朽的比较分析的著作。
3.中国法学最初被称为“刑名法术之学”,始于( )。
A.春秋
B.战国
C.先秦
D.西汉
答案: C
解析: 中国法学始于先秦,初称“刑名法术之学”。这里的“刑名法术”都是统治者用以定分止争、经世治国的器具。
4.法律具有许多特征,不属于法的基本特征的是( )。
A.普遍性
B.明确性
C.肯定性
D.变动性
答案: D
解析: 法的基本特征有:①法是为主体提供行为标准的社会规范;②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存在的社会规范;③法是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主要依据的社会规范;④法是普遍的、明确的和肯定的社会规范;⑤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规范。
5.下列属于法的其他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是( )。
A.秩序价值
B.正义价值
C.利益价值
D.公平价值
答案: A
解析: 法律秩序价值是法的其他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任何法都会体现一定的秩序价值、利益价值和正义价值,但一定的利益和正义的实现,都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秩序的确立。
6.关于法在现今国家生活中的作用,不正确的是( )。
A.法确认国家政权的合法性
B.法确立国家体制的基本模式
C.法组织国家机构使其处于有序状态
D.法有效地替代国家权力的运行
答案: D
解析: 法在现今国家生活中的作用,具体而言,首先突出地表现在:它是确认国家政权的合法地位,确立国家体制的基本模式,组织国家机构使其处于有序状态,所必需的。
7.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基本途径通常是( )。
A.社会革命
B.社会改革
C.社会创新
D.社会矛盾
答案: A
解析: 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推动着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这种更替不是自发地实现的,而是要通过社会革命的途径才能实现的。
8.关于法与社会的一般关系,正确的是( )。
A.旧法可以长期在新的社会基础上延续
B.法的变迁与社会发展进程基本一致
C.同一性质社会的法的内容、特点和形式都一样
D.法能反映社会,但不能起强大的反作用
答案: B
解析: A项,新法不可能产生于旧的社会基础之上,旧法也不可能长期在新的社会基础上产生和延续。
B项,法以社会为基础,不仅指法的性质和作用决定于社会,还指法的变迁和社会发展的进程基本一致。
C项,社会变迁的规模、深度和速度都可以在法的领域得到反映,所以同一性质的法的内容也会不同。
D项,法并不仅仅被动地反映社会,而是对社会也具有强大的反作用。
9.荀子说:“治之经,礼与刑。”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国家的治理,只能依靠法律
B.国家的治理,只能依靠道德
C.国家的治理,精神统治和法律约束缺一不可
D.国家的治理,德主刑辅
答案: C
解析: 苟子认为:“治之经,礼与刑。”意即治国平天下,精神统治和法律约束缺一不可。
10.法律全球化会带来法治理念的转变。全球治理的法治不具有的特征是( )。
A.契约化
B.多元化
C.分散型
D.一体化
答案: D
解析: 全球化时代的法治将从国家治理的模式发展为全球治理的模式。法治不仅成为全球社会存在的必然选择,而且也为世界经济一体化提供了制度基础,更为解决全球公共问题提供了有效机制。这种全球治理的法治是一种契约化的、多元分散型的法治。
11.下列不属于法的功能的是( )。
A.调整功能
B.指引功能
C.评价功能
D.保障功能
答案: C
解析: 法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规范,有自己的功能,这就是对社会主体和社会关系具有调整、指引和保障的功能:调整对一定主体有利的社会关系,以明确的方式指引一定主体的社会行为,以国家强制力保障一定主体的权益。
12.不属于国家检察机关监督的是( )。
A.对侦查活动的监督
B.对监狱活动的监督
C.对行政活动的监督
D.对立法机关的监督
答案: D
解析: 目前中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主要包括:①对审判机关活动的监督。②对侦查机关及其活动的监督。③对刑罚执行机关及司法行政活动的监督。④对其他行政活动的监督。⑤对自身的监督。
13.现代法治的政治条件是( )。
A.党的领导
B.司法独立
C.市场经济
D.民主政治
答案: D
解析: 现代法治的政治条件是现代民主政治。法治并不必然带来民主,历史上的法治就曾有过非但没有带来民主反而带来更大专制的情形。
14.在一定民族或一定地域内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并在历史上得以传承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意识是( )。
A.法律文化
B.法律传统
C.法律原理
D.法治精神
答案: B
解析: 法律传统是指在漫长的法律发展过程中,在一定民族或一定地域内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并在历史上得以传承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意识。法律传统是对法律文化的动态研究,是文化传统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5.国家权力机关对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权力的行使进行监察和督导的一种专门活动是( )。
A.立法监督
B.违宪审查
C.行政监督
D.审判监督
答案: A
解析: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军事机关进行监察和督导的活动。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主要有两种:①立法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对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权力的行使进行监察和督导的一种专门活动;②监督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实施。
16.形式法治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
A.罗尔斯
B.德沃金
C.富勒
D.亚里士多德
答案: C
解析: 形式性的法治更为强调法治的形式性和工具性的方面,即任何法律体系为了有效履行其职能所必须具备的特征,而对法的体系的社会和政治属性少有问津。一般认为,这类法治理论的重要理论渊源是复兴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富勒的法律理论。
17.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源自( )。
A.古希腊
B.中世纪的欧洲
C.法国民法典
D.古罗马
答案: D
解析: 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源自古罗马。划分的标准按率先提出公法和私法划分学说的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的观点,在于法所保护的利益是国家公益还是私人利益。
18.有权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以一定方式,对一定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它们或存或废或改动的专门活动是( )。
A.司法审查
B.法的修改
C.法的清理
D.法的变动
答案: C
解析: 法的清理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以一定方式,对一定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它们或存或废或改动的专门活动。法的清理的目的,是把现存有关的法加以系统研究、分析、分类和处理。
19.在我国,全国人大表决法案,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举手表决方式或其他方式,而决定采用表决方式的主体是( )。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全国人大全体代表
C.全国人大主席团
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答案: C
解析: 法案的表决权通常属于有权立法的机关和人员,在有些国家、有些情况下,也属于全体公民或部分公民。立法机关大会表决法案的基本方式,通常有公开表决和秘密表决两种。目前各国表决法案时普遍采用公开表决的方式。在中国,全国人大表决法案,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究竟采用哪种方式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决定。
20.在有的国家,立法权由一个君主或总统、总督、议员联合组成的议会行使,其立法体制属于( )。
A.共和的立法体制
B.复合的立法体制
C.单一的立法体制
D.民主的立法体制
答案: C
解析: 单一立法体制是指立法权由一个政权机关行使的立法体制。包括单一的一级立法体制和单一的两级立法体制。其中,单一的一级立法体制,是指立法权仅由中央一级一个政权机关行使。有的国家由一个由君主或总统、总督、议员联合组成的议会行使。
21.1999年,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张纳入( )。
A.党的十五大报告
B.宪法
C.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D.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答案: B
解析: 1996年,我国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张,并于1999年将其纳入宪法。
22.有权国家机关进行的旨在赋予某些习惯、判例、法理、国际条约或其他规范以法的效力的活动是( )。
A.制定法
B.实施法
C.认可法
D.维护法
答案: C
解析: 立法作为产生和变动法的活动,它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制定法、认可法、修改法、补充法和废止法等一系列活动。认可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所进行的旨在赋予某些习惯、判例、法理、国际条约或其他规范以法的效力的活动。
23.法所具有的人们必须遵从的强制力是指( )。
A.法的效力
B.法的实效
C.法的后果
D.法的适用
答案: A
解析: 法的效力,又称法律效力或法的约束力,是指法所具有的人们必须遵从的强制力。“法具有效力”,意味着人们应当遵守、执行和适用法,意味着现行法的“有效性”。
24.在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和组织被称为( )。
A.法律关系的内容
B.法律关系的主体
C.法律关系的客体
D.法律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
答案: B
解析: 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与者,是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义主体,其中权利享有者为权利主体,义务承担者为义务主体。
25.下列选项属于公义务的是( )。
A.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义务
B.应纳税的义务
C.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
D.夫妻之间的义务
答案: B
解析: 根据法律的不同类别,可以将义务划分为公义务和私义务。公义务是依照公法而承担的义务,如公民应服兵役、应纳税等义务;私义务是依照私法而承担的义务,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义务,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
26.对权力资源实行法律调控是法治的要义之一。下列关于对权力资源实行法律调控原因的表述有错误的是( )。
A.实行法治就意味着应当依法配置和规制国家权力
B.法治是一种以法为依据的社会调控方式
C.现代法治的主要内容就是治理权利和保障权力
D.法在法治国家处于特别重要的地位
答案: C
解析: 对权力资源实行法律调控所以是法治的要义之一,首先因为法治是一种以法为依据的社会调控方式。法治要求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使权力接受法的制约。实行法治,就意味着应当依法配置和规制国家权力。其次,也因为权力资源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可以支配社会主体和其他社会资源的强制性力量。现代法治的主要内容就是治理权力和保障权利。最后,还因为法在法治国家处于特别重要的地位。
27.根据两个不同的对象的某些方面相同或相似,推出它们在其他方面也可能相同或相似。这种推理属于( )。
A.归纳推理
B.演绎推理
C.类比推理
D.实质推理
答案: C
解析: 类比推理是从特殊推出特殊的推理,即根据两个不同的对象的某些方面相同或相似,推出它们在其他方面也可能相同或相似。在形式逻辑上,属于或然性推理,即前提“真”,结论未必“真”;前提“假”,结论不一定必“假”。因而很容易被证伪。
28.下列关于责任、自由、特权和豁免的表述,有错误的是( )。
A.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有区别
B.特权属于一种例外情形下的自由
C.豁免权即是对责任的免除
D.豁免权就是指特权
答案: D
解析: D项,豁免权与特权的不同之处在于,特权针对的是权利人自身的行为不受限制,而豁免权针对的是权利人不受他人行使权力的后果的影响,即对责任的免除。因此豁免权不等于特权。
29.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表述有错误的是( )。
A.法律关系具有天然的国家强制性
B.法律关系是以法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C.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社会关系
D.法律关系就是指社会关系
答案: D
解析: D项,法律关系是由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依法存在和运行的社会关系。只有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才属于法律关系,法的存在是法律关系得以存在和运行的前提。
30.在我国,有权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的主体是( )。
A.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
B.最高人民法院
C.人大常委会
D.人民法院的法官
答案: B
解析: 195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解释法律问题的决议》,规定凡关于法律法令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进行解释或用法令加以规定。凡关于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进行解释。
二、多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1.在下列选项中,不关涉价值判断的法律方法是( )。
A.对话方法
B.修辞方法
C.演绎推理
D.类比推理
E.归纳推理
答案: CDE
解析: 形式逻辑有三种重要的推理方法:“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其中,演绎推理是从一般规律推出个别结论的逻辑推理方法;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判断推出一般规律的推理;类比推理是从特殊推出特殊的推理。形式逻辑的命题是描述性的,它不解决价值判断问题——即“应当”问题,它认为这属于伦理、道德判断的领域,因为人们的价值观在某个问题上可能迥异。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与演绎推理一样,同样不关注“应当”问题,即价值判断问题。
2.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责任具有法定性
B.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均必须由国家强制力直接介入
C.法律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
D.法律责任具有否定性
E.法律责任的履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答案: ACDE
解析: 法律责任的特点如下:①法律责任首先具有法定性。②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即法律责任的履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其追究和执行是由国家强制力实施或潜在保证的。但这不等于说,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均必须由国家强制力直接介入。国家强制力只是在必要时,在责任人不能主动履行其法律责任时才会使用。③法律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果的逻辑关系。④法律责任具有否定性,表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或追究否定性、不利性后果。
3.下列选项符合民法法系特点的是( )。
A.立法权主要由立法机关行使
B.将法分为公法和私法
C.一般不设司法部
D.诉讼制度上采用审问制
E.诉讼模式是法官为中心
答案: ABDE
解析: A项,在民法法系,立法权主要由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机关授权的行政机关也可以行使某些立法权。B项,在法的分类方面,民法法系承袭罗马法传统,把法分为公法和私法。C项,在司法组织上,民法法系的司法体系比较清楚,一般都有司法部、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它们各司其职、界限分明。D项,民法法系同教会法颇有相近之处,在诉讼制度方面采用审问制或讯问制,即法官通过讯问当事人,根据所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E项,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居于主要地位,诉讼双方不居主要地位,发言须经法官许可,有关证据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可以提出。
4.法律文化的构成要素有( )。
A.程序性要素
B.实体性要素
C.技术性要素
D.意识性要素
E.精神品格要素
答案: BDE
解析: 法律文化主要由三个要素构成:①实体性要素,即一定的法、法制、法治以及与之相联的法的运作机制等;②意识性要素,即一定的法律意识;③精神品格要素,这种要素既内含于实体性要素和意识性要素之中,又对实体性要素和意识性要素具有相对独立性,是一定的法律文化的精髓或核心。
5.划分法律部门的依据有( )。
A.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B.法的调整目的
C.法的调整方法
D.法所调整的对象
E.法的价值方向
答案: ACD
解析: 关于部门法的划分根据大体上有两种学说,我国法学界长期采用客观说,即以法自身的客观属性,如调整对象、调整方法等作为根据。部门法划分的基本或首要标准是法所调整的对象即一定社会关系的性质和范围。
三、判断说明题 (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判断正确与否,正确的打√,不需要说明理由,错误的打×,并说明理由。)
1.每当法宣告一项权利,就等于宣告了一项权力的禁区。
A.正确
B.错误
答案: A
解析: 国家的职能之一就是要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实现,免受外部社会的侵犯,尤其是权力的侵害。因此,如何保障权利的实现既是权力的目的,也是权力行使的边界。
2.“正义有张普罗透斯的脸”意味着正义变幻无常,不可认识。
A.正确
B.错误
答案: B
解析: 正义是具体的,但也是历史的,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主流正义观。
3.东方奴隶制法长期以制定法作为主要形式,习惯法不发达。
A.正确
B.错误
答案: A
解析: 东方奴隶制法长期以习惯法作为主要形式,成文法不发达,而且成文法大多是习惯、惯例的记载。
4.法律文化具有传承性和变异性。
A.正确
B.错误
答案: A
解析: 法律文化的传承性是指法律文化形成之后,虽经社会历史的变迁,仍源远流长的特性:法律文化在历史发展中,会随着时空条件的变化而产生变化,这就是法律文化的变异性。这说明法律文化有保守的、惰性的一面,又有在一定条件下吸收外来文化发展变化的再造性的一面。
5.法的体系与法学体系属同一含义的概念。
A.正确
B.错误
答案: B
解析: 法的体系与法学体系的含义不同。法学体系是指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科,具体说,是指在一定原则指导下,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相互依存的整体。而法的体系面对的是一个国家现行的法律规范,是一个规范体系。
四、简答题 (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即承担或追究法律责任的具体形式有哪些?
答案: 法律责任实现方式,简称责任方式,是指承担或追究法律责任的具体形式,包括积极实现和消极实现两种:
  (1)法律责任的积极实现,是指法律责任主体通过接受制裁,强制或给予补救,从而实现责任的实际内容。这种积极实现可能表现为主动性的,就是国家强制力并未直接介入而责任主体履行了法律责任,从而使法律责任归于消灭;也可能表现为被动性的,就是由国家机关通过判决或裁定、决定等形式强制责任主体接受制裁或给予补偿。
  (2)法律责任的消极实现,是指责任人并未实际承受法律责任的内容,但由于某种原因,法律责任关系自行解除,受责状态实际已不存在。这种实现方式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包括由于法律时效届满,国家不再追究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或者责任人在承担其法律责任之前死亡,一般情况下导致法律责任关系自然消灭;或者是在法律规定不告不理的场合,法律责任由于原告撤诉而自行解除;或者是某些法律责任因相对人放弃追究责任的权利而解除;或者是经司法机关和其他有权机关通过判决或裁定免除法律责任。
解析:
2.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的关系。
答案: (1)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关系密切,行为能力以权利能力为前提,如要具有行为能力,先要具备权利能力。但行为能力同权利能力又有区别,具有权利能力的主体不一定也具有行为能力;不具有行为能力的主体,其权利能力的实现,需要借助其他主体的帮助。
  (2)在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中,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可以是统一的,也可以是分离的,前者指作为组织的主体,法人的行为能力同它的权利能力就始终是相伴随的,都是始于法人的成立,终于法人的撤销或解散,并且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在范围上也是一致的;后者是指自然人主体,作为自然人的法律关系主体,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却是经常分离的,而并非总是同时存在的。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却未必具有行为能力,自然人丧失行为能力却未必丧失权利能力。
解析:
3.科学技术对法的影响。
答案: 科学技术对法的影响有:
  (1)科技发展影响法律制度的内容。由于现代科技的发展,科学技术对法的内容、调整范围以及与之相联的法的体系产生重要影响。
①科技发展对一些传统法律领域提出了新问题,例如动植物品种克隆、人体器官移植、跨境电子交易等问题的出现,使民法、刑法、国际法等法律部门的制度规范的新内容不断增加。
②由于电子商务法、航空法、太空法、原子能法、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新法的出现,科技法日渐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科技法学也逐步发展。
  (2)科技发展诱发法律制度变迁。科技发展提高了人们认知事物因果关系的科学程度,进而引发和推动了法律发展和制度变迁。
  (3)科技发展影响立法制度和立法技术。现代科技进步能够有效促进立法规划、法案拟定、立法听证等立法环节工作效率的提高,并促进立法表达机制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同时,委托起草或委托立法的制度和方法也应运而生。立法表决阶段电钮表决法案的方式出现,提升了立法的民主化程度。此外,科技进展还导致大量专业性、技术性术语在法律、法规中出现。
  (4)科技发展影响法的适用。现代信息网络、基因鉴定等技术,在司法过程中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法律推理等环节发挥着重要作用。
  (5)科学技术影响法制信息机制,并由此影响整个法的运行机制和法学研究方法。尤其是计算机数据库的出现,极大降低了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学研究的信息收集成本。
解析:
4.法律意识对法治建设的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案: 法律意识对法治建设的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
  (1)法律意识是加强立法工作,促进立法完善的思想基础。如果法律意识淡薄,就不可能积极地、自觉地去从事立法事业。如果法律意识水平低,就难能及时地制定、修改、补充和废止法。增强法律意识,有助于人们及时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对法的调整的要求,推进立法的开展。科学、合理的法学理论和法学知识,可以有效地指导立法,制定出合乎客观规律、反映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
  (2)法律意识是贯彻依法办事的法治原则的思想保障。坚持依法办事就需要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而自觉地坚持依法办事,抵制并消除封建专制主义思想以及与之相联的人治思想对法的实施的消极影响。
  (3)法律意识是正确执法和司法的必要的思想条件。提高执法和司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水平,使他们正确理解我们的法的本质、作用和目的,明确法律规范的立法本意,准确、合法、及时地执行和适用各种法律规范,法的实施才有保障。在法制不健全的条件下,司法人员的职业法律意识状况对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具有突出重要的作用。
  (4)法律意识是推动自觉守法的一个重要思想动力。社会公众能否自觉守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法律意识的整体水准。增强法律意识,促使广大社会公众认识到守法就是实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通过法的遵守以至整个法的实施,就会获得有利于法治建设的深厚思想基础和思想动力。
5.试述守法的道德基础。
答案: 守法的道德基础具有内在和外在的双重要求。
  (1)内在要求,是指守法主体的一种主观要求,即一个道德良好的人自感遵守体现正义的法律并认为守法是正当的,守法者的行为和守法者心里的道德需要是一致的。
  (2)外在要求,指社会要求作为一种道德压力可以从旁谴责不守法的行为促使个人守法。这种来自道德的社会压力不同于国家强制力,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法的强制仅仅是一种“强迫和被迫”的关系。
  (3)法要得到普遍遵守需要深厚的道德基础和强有力的道德支持。否则这种法就会变成一种赤裸裸的暴力。但遵守法律不是简单的道德说教。如果仅仅以道德说教作为法的唯一支撑,那么,法也会蜕变成缺失权威可言的空话或“一封无人收启的死信”。
解析:
6.试述法制与民主的一般关系,并举例说明。
答案: 民主与法制的关系是当代中国法律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法制与民主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离。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或对立起来。
  (1)民主是法制的基础。
①民主是法制的前提。现代意义上的法制,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反对超越法律的特权。这种法制只能存在于民主政体中,绝不能存在于专制政体中。
②民主是法制的一个原则。法制的民主原则是指在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制的种种环节上,都实行民主。
③民主是法制的力量源泉。
a.在立法上,充分发扬民主,有助于公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并使立法者在立法中集中体现这些意志和利益,制定真正符合客观规律的法律。
b.在执法和司法上,充分发扬民主,依靠公众的支持、帮助和监督,有利于防止主观主义、官僚主义、滥用职权等现象,预防和遏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法律的权威。
c.在守法上,充分发扬民主,有利于社会公众监督国家机关守法,也有利于人们互相监督共同守法。
④民主在促进法制发展方面也有重大作用。随着社会发展,民主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制也必然随之发生相应的发展变化。
  (2)法制是民主的保障。
①法制确认民主。法制总是对一定的国家的民主性质和形式的确认。民主的存在、实现和发展,需要法制使它合法化、法律化、制度化,从而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获得法制的力量。
②法制规定民主的范围。民主并非绝对的、无限制的,而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的民主。民主的主体和内容都是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只有通过法律规范的确认和设置才能保障。
③法制提供了民主的实现路径和方法。一方面,法制规定实现民主的程序和方法,为各项民主权利的行使提供了有效措施。另一方面,法制通过规定义务以保障民主权利的有效行使。
④法制是保卫民主的后盾。一方面,根据违法犯罪者破坏和损害民主的不同情节和后果,给予其不同形式的制裁,使民主得到切实保障。另一方面,法制还通过遏制官僚主义来保障民主。
  (3)举例:
1949年9月21日,毛泽东主席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开幕词中说:“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建国纲领和建设蓝图,是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人民大宪章,在新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详细地规定了人民的权利,是民主与法制的体现,两者不可分割,相依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