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印文字
2021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网友回忆版)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刑事回避人员适用范围的是( )。
A.证人
B.鉴定人
C.辩护人
D.诉讼代理人
答案: 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以下几类:①审判人员,包括直接审理案件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以及对本案参与讨论、审查和作出处理决定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以及审判委员会的委员。②检察人员,包括直接负责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审查决定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还包括对本案参与讨论、审查和作出处理决定的检察长、副检察长以及检察委员会委员。③侦查人员,不仅包括直接负责案件侦查的公安人员和检察人员,还应当包括参与本案讨论和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负责人与检察机关的检察长、副检察长以及检察委员会委员。④其他人员,是指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包括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个阶段担任记录、翻译和鉴定工作的人员。
2.法院在审判阶段对于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处理方式是( )。
A.不立案
B.撤销案件
C.不起诉
D.终止审理
答案: D
解析: 对于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应当裁定终止审理。终止审理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遇有法定情形致使审理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除此之外,终止审理的法定情形还包括:①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②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③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④被告人死亡的。
3.下列选项中,属于当事人范畴的是( )。
A.自诉人
B.证人
C.鉴定人
D.辩护人
答案: A
解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告。根据诉讼参与人对刑事诉讼的进程和结局影响程度的不同,可将诉讼参与人分为两大类:①当事人;②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4.下列选项中,属于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范畴的是( )。
A.受贿案件
B.诈骗案件
C.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D.渎职案件正网
答案: C
解析: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包括:①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性质严重,对国家危害极大的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往往涉案人员众多,涉及面广,较多存在跨国、跨境的情况,案情复杂,这两类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有利于保证案件审判质量。②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5.审判阶段法庭书记员回避的决定主体是( )。
A.人民法院院长
B.审判委员会
C.检察院检察长
D.公安机关负责人
答案: A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审判阶段法庭书记员属于审判人员,故应当由院长来决定其回避问题。
6.审判阶段,被追诉人被称为( )。
A.人犯
B.被告人
C.罪犯
D.犯罪嫌疑人
答案: B
解析: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对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不同诉讼阶段的两种称谓。在公诉案件中,受刑事追诉者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前,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即进入审判阶段后,被称为“被告人”。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案件一经人民法院受理即直接进入审判程序,因此不存在“犯罪嫌疑人”,只有被告人。
7.下列选项中,属于刑事证人条件的是( )。
A.单位
B.自然人
C.具有可替代性
D.通过诉讼内的途径了解案情
答案: B
解析: 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①证人必须是自然人。证人需要根据自己的感知情况提供证据,并且需要出庭作证,在庭审中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质证,自然人以外的单位、组织不具备作为证人的条件。②证人需要通过诉讼以外的途径了解案件情况,具有不可替代性。③证人必须是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第2款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8.强制措施的性质是( )。
A.预防性措施
B.补救性措施
C.惩罚性措施
D.打击性措施
答案: A
解析: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具有以下特点:①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包括其他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②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③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包括对物的强制处分和对隐私权的干预。④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⑤强制措施是一种法定措施。⑥强制措施是一种临时性措施。
9.下列费用中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是( )。
A.医疗费
B.护理费
C.交通费
D.精神损害费
答案: D
解析: 我国法律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问题规定如下:①犯罪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同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②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③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10.作出立案决定的首要条件是( )。
A.有犯罪事实
B.有报案材料
C.有控告
D.有自首
答案: A
解析: 公安、司法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条件包括两方面要求: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有犯罪事实”是作出立案决定的首要条件。从刑法角度来说,立案材料中的事实应当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从证据法的角度来说,作为立案条件的“有犯罪事实”应当有证据材料证明。
11.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具备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应当( )。
A.决定不起诉
B.撤销案件
C.宣告无罪
D.不予立案
答案: B
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属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公安、司法机关应当不予立案,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具体情形包括: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2.审查逮捕阶段的补充侦查中,人民检察院( )。
A.可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B.必须首先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C.可以作出拘留决定
D.应当作出逮捕决定
答案: B
解析: 审查逮捕阶段的补充侦查,人民检察必须首先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后,如果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办理审查逮捕案件的侦查监督部门不自行侦查。
13.我国的公诉制度是( )。
A.起诉法定主义
B.起诉便宜主义
C.起诉法定主义为主,起诉便宜主义为辅
D.起诉便宜主义为主,起诉法定主义为辅
答案: C
解析: 我国的公诉制度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兼采起诉便宜主义。凡是认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确有犯罪事实,且具备起诉条件,公诉机关必须起诉的,称为起诉法定主义。起诉便宜主义,又称起诉裁量主义,是指检察官对于存有足够的犯罪嫌疑,并且具备起诉条件的案件,可以酌情决定是否起诉的原则。
14.法庭审判的最后程序是( )。
A.法庭调查
B.法庭辩论
C.被告人最后陈述
D.评议和宣判
答案: D
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审判程序大致可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在法庭审判阶段,被告人最后陈述完毕,审判长应当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法庭审判进入评议和宣判阶段,这是审判阶段的最后程序。
15.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 )。
A.直接改判
B.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
D.要求被告人撤回、上诉
答案: B
解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具体情形包括以下几种:①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②违反回避制度的;③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④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⑤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16.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 )。
A.仅审查死刑案件认定事实是否准确
B.仅审查死刑案件罪名认定是否准确
C.仅审查死刑案件量刑是否准确
D.对死刑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适用死刑的裁决
答案: D
解析: 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包括两个方面:①审查,即对判处死刑裁决认定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全面审查。②核准,即享有死刑复核权或者核准权的人民法院经过审核以后,裁定是否核准已经判处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
17.下列理由中,不属于申诉法定理由的是( )。
A.据以定罪的证据不充分
B.认定罪名错误
C.量刑明显不当
D.被告人已经取得被害人谅解
答案: D
解析: 申诉的法定理由有以下几种:①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②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③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④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⑤认定罪名错误的;⑥量刑明显不当的;⑦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⑧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⑨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18.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和解协议的主体是( )。
A.侦查机关和犯罪嫌疑人
B.公诉机关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
D.人民法院和被告人
答案: C
解析: 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主体应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被害人双方。由于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常处于被羁押状态,被害人因受到伤害可能无法参与和解,法律对达成和解协议的主体也进一步作出了扩大性规定。
19.刑事诉讼的最后一个阶段是( )。
A.第一审宣判
B.第二审宣判
C.再审宣判
D.执行
答案: D
解析: 我国刑事诉讼共分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大的阶段,各诉讼阶段之间是前后依存、节节递进的关系,各诉讼阶段的启动都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上一阶段向下一阶段的推进也必须按照法定的要求进行,前一阶段是后一阶段的基础,后一阶段是前一阶段的延续,既不能任意颠倒诉讼阶段,又不能任意超越诉讼阶段。故刑事诉讼的最后一个阶段应当为执行。
20.宣告缓刑的执行机关是( )。
A.社区矫正机构
B.公安机关
C.人民法院
D.监狱
答案: A
解析: 在执行阶段,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此类规定充分体现了依靠群众原则,这也是我国刑事诉讼的特点之一。
二、多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1.下列选项中,属于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对象的有( )。
A.刑事诉讼立法
B.刑事诉讼实务
C.刑事诉讼理论
D.刑事责任
E.刑罚
答案: ABC
解析: 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三个方面:①刑事诉讼立法。刑事诉讼法学首先要全面、系统地研究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从理论上进行科学的阐述和说明。②刑事诉讼实务。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法律学科,研究刑事法学的目的还在于指导刑事诉讼的实践。③刑事诉讼理论。刑事诉讼理论是人类对刑事诉讼活动不断进行探索和研究所得出的重大的带有规律性的认识,是从立法和实务中总结出的重要研究成果。
2.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包括( )。
A.客观细致原则
B.管辖法定原则
C.准确及时原则
D.便利诉讼原则
E.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答案: BCD
解析: 我国刑事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①管辖法定原则。指管辖制度应当以法律明文规定的形式加以确定,原则上不得等到案件发生之后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辖机关。②准确及时原则。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应充分考虑到各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平衡各司法机关的工作负荷,保证它们高效地履行各自职责,充分发挥它们的职能作用,保证它们能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使案件能得到公正、高效的处理。③便利诉讼原则。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应当有利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节省财力和时间,有利于群众旁听案件,接受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从而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3.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包括( )。
A.证据确实充分
B.犯罪事实清楚
C.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D.罪名认定准确
E.法律手续完备
答案: ABCDE
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犯罪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时间和地点、犯罪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手段和结果等情节都已查清,并且没有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如果是共同犯罪,各个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必须查清。②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三项条件:a.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b.证据均查证属实;c.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③罪名认定准确。即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性质和罪名作出正确判断。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刑法》规定,只有对犯罪嫌疑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侦查机关才能作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决定。⑤法律手续完备。指采用各种侦查行为的法律手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整理齐全并归档,若发现有法律手续不完备或者不合要求的,要采取适当措施予以补救。
4.二审程序的功能包括( )。
A.纠错功能
B.救济功能
C.审查证据功能
D.法制教育功能
E.统一和平衡法律适用功能
答案: ABE
解析: 第二审程序具有三个重要的功能:①纠错功能,即通过第二审程序纠正第一审裁判的错误,实现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审级监督;②救济功能,即通过第二审程序的设置,赋予有关人员以上诉权,使其在不服第一审法院裁判时,获得重新审判的机会,以维护其合法权益;③统一和平衡法律适用的功能,第二审法院通过第二审程序可以使本辖区内情况相似的案件,处理上大体相当。
5.上诉不加刑原则的要求包括( )。
A.可以更改罪名,但不能加重刑罚
B.既不能更改罪名,也不能加重刑罚
C.没有限制减刑的,不得限制减刑
D.宣判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延长缓刑考验期
E.没有宣告禁制令的,不得增加宣告禁止令
答案: ACDE
解析: 第二审人民法院具体运用上诉不加刑原则时,应当执行下列具体规定:①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②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③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既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④原判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⑤原判没有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宣告;原判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内容、延长期限。⑥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不得限制减刑。⑦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三、判断改错题 (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判断下列各题正误,并将错误的地方改正过来。)
1.刑事诉讼法是实体法。
A.正确
B.错误
答案: B
解析: 改正: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在法学理论上将规定权利、义务实质的法称为实体法,将规定实现权利义务手段的法称为程序法。刑事诉讼法是专门规定国家刑罚权的实现方式和程序的法律,属于程序法范畴。
2.我国刑事诉讼中对实物证据的排除采取绝对排除模式。
A.正确
B.错误
答案: B
解析: 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采取相对排除模式,即单纯收集证据不符合法定程序并不一定导致该证据被排除,而需要根据个案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之所以对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采用相对排除模式,是因为实物证据具有不同于言词证据的特点。实物证据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而且在很多案件中,实物证据具有唯一性,能够比较真实可靠地反映案件事实。
3.人民法院有权对羁押必要性进行监督。
A.正确
B.错误
答案: B
解析: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羁押必要性进行监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10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4.立案是刑事审判的必经阶段。
A.正确
B.错误
答案: B
解析: 改正:立案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一个必经阶段。
立案是我国刑事诉讼一个必经的独立诉讼阶段。立案阶段是刑事诉讼活动开始的标志,具有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功能;公安、司法机关需要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并作出决定。
5.没收违法所得案件都应当开庭审理。
A.正确
B.错误
答案: B
解析: 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如果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没收违法所得案件,但是利害关系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审理方式可以转为不开庭审理,但还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除外。如果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没有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通过书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交的申请书作出裁判。
四、名词解释题 (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刑事回避
答案: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与刑事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所谓“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是指不得参与该案件的立案、侦查、批捕、预审、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诉讼监督、审判、记录、翻译与鉴定等项工作。
解析:
2.监视居住
答案: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命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监视居住是逮捕的替代性措施,主要目的在于降低羁押率,是在强制措施问题上贯彻比例原则的重要体现。
解析:
3.刑事立案
答案: 刑事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职能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具有以下特点:①立案是我国刑事诉讼一个必经的独立诉讼阶段。②立案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特有的权力和职责,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都无立案权。
解析:
4.假释
答案: 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执行一定的刑期后,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制度。适用假释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了例外,即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解析:
5.刑事辩护
答案: 刑事辩护,是指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依据相关材料和法律,反驳控诉方对被追诉人的指控,提出有利于被追诉人的事实和理由,论证被追诉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刑事责任,以维护被追诉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包括两层含义: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既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特定情况下还有权要求相关机关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②公、检、法等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义务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
6.简要回答刑事证据的意义。
答案: 证据作为恢复和再现案件事实的手段,是刑事诉讼的中心环节,它对于刑事诉讼任务的完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证据是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本手段。司法人员只有通过证据,才能使过去发生的案件事实全景或片段地在自己面前近似地呈现。
  (2)证据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这一作用体现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从实体上来说,只有运用证据才能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使案件得到正确处理,从而实现实体公正;从程序上来看,围绕证据而建立的一系列程序和证据规则,对于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个人权利也有重要作用,从而实现程序公正。
  (3)证据是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关键依据。这一作用可以从被害人和被追诉人两个角度理解。就被害人而言,证据能使真正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抚平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心灵创伤,并使其因犯罪造成的财产损失得到赔偿;就被追诉人而言,通过证据,既可以避免其被无辜冤枉,也可以防止国家专门机关对其滥用权力。
  (4)证据是进行法制教育的有效工具。通过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既可以使已然的犯罪得到证实,促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又可以对未然的犯罪起到震慑作用,使其不敢实施,还可以提升司法的公信力,有利于当事人服判息讼。
解析:
7.简要回答刑事侦查的任务。
答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的主要任务有三个方面:
  (1)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侦查机关既要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也要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证据。对于有罪的案件,侦查机关应当准确地查明犯罪的性质、犯罪的时间和地点、犯罪的动机和目的以及犯罪的手段、结果等案件情况。
  (2)及时制止某些持续进行的犯罪并且预防该犯罪分子继续犯罪。如果发现犯罪分子继续进行犯罪活动,侦查机关必须坚决予以制止,以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另外,侦查机关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毁灭、伪造证据、串供等,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3)为提起公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提供可靠的、充分的证据。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并进行审查判断,为公诉和审判提供可靠的、充分的证据,以便将犯罪嫌疑人顺利交付起诉和审判。
解析:
8.简要回答简易审判程序的特点。
答案: 简易程序作为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程序,与普通程序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
  (2)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相对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过程中,发现对被告人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转由合议庭审理。
  (3)简化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根据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中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是,从保障被告人权益出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无论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在判决宣告以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4)简易程序在必要时,应当变更为普通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的规定重新审理。
9.试论审判公开原则。
答案: 审判公开,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进行。
  (1)审判公开原则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①审判信息的公开,即在开庭前要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告知社会公众。
②审理过程的公开,即法庭审理的全过程(除合议庭评议之外)都要公开进行,允许社会公众旁听,允许新闻媒体依法采访、报道。
③审判结果的公开,即公开宣告判决。
  (2)审判公开原则有三个方面的价值:
①监督价值。将审理和判决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保障诉讼的民主性,防止不同程度的“暗箱操作”,增加诉讼的透明度,确保案件审理和判决的正确性。
②宣示价值。将审理和判决向社会公开,有利于向社会宣示正义。此种功能的实质是为实现程序正义发挥重要作用,使正义不仅能够实现,而且能够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③教育价值。审判公开也是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的良好形式。通过公开审判,使社会了解案情,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自觉守法,敢于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审判公开也会震慑社会危险分子,使他们不敢轻举妄动,有利于预防犯罪。
  (3)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及注意事项:
①有一些特殊情况,公开审理案件可能会对当事人甚至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故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四类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a.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这是为了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
b.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这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名誉和防止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c.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d.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维护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②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a.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b.不公开审理仅指不对社会公开,对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仍必须公开,他们均有权参加全部法庭审理活动。
c.前三种情形的不公开审理依职权决定,当事人没有选择权,第四种情形的不公开审理依申请决定,当事人有选择权,但最终是否公开审理要由法院决定。
d.共同犯罪案件中,如果有的被告人符合不公开审理的情形,有的被告人不符合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则全案均不能公开审理。
e.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10.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被告人张某因犯抢劫罪被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该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审判人员独任审理,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并于2019年2月17日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告人的辩护人收到一审判决书后,认为量刑过重,于2019年3月10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辩护人提出的量刑过重的理由成立,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问:请指出该案审理程序违法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该案审理程序的违法之处及理由具体如下:
  (1)第一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审判人员独任审判错误。
  理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过程中,发现对被告人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转由合议庭审理。
  (2)辩护人提起上诉缺乏法律依据。
  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起上诉的主体有:①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②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近亲属;③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故辩护人没有独立上诉权,只有经被告人同意才能提起上诉。
  (3)上一级人民法院受理超过上诉期限的上诉违反法律规定。
  理由:对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本案已经超过10日,上诉期限已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4)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错误。
  理由:对第一审判决量刑过重的案件,二审法院应当直接改判,而不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后,属于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判的有两种情形:①原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②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第二审对事实予以查清的。第一审判决量刑过重属于原判决量刑不当,依照法律规定第二审法院应当直接改判。